重庆市梁平区和林镇文化服务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对辖区内广大群众进行时政宣传和法治教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负责广播、电视、电影等服务工作;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负责辖区内旅游产业发展的宣传服务工作;搜集、整理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的发展;指导和辅导基层文化组织和群众开展相关文体活动;做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保护等服务工作。
(二)单位构成。
单位无内属机构和下设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3年增加0.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0.4万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2.2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2万元;支出比2023年增加0.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0.4万元,2024年无项目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2万元,比2023年增加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增加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超额绩效工资调标、社保缴费增加;2024年无项目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和林镇下设事业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我单位2024年未安排项目支出预算,所以无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单位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蒲田 联系方式:023-53557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