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8733966179C/2021-0001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梁平区和林镇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1-10-19 | [ 发布日期 ] | 2021-10-19 |
重庆市梁平区和林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梁平区和林镇人民政府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政府工作的指示要求,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二是指导辖区内村(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三是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四是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五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卫生健康工作;六是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七是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八是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九是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十是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十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十二是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梁平区和林镇人民政府设置行政单位1个(综合办事机构)、事业单位5个(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
综合办事机构的主要职责:
1.党政办公室。统筹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
2.党建工作办公室。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群团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统筹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
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统筹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自治组织建设等职责。
5.平安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统筹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
7.财政办公室。统筹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财务管理、惠农资金兑付等职责。
8.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等职责。
9.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农业服务中心
(1)宗旨。推广科学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农技、农机、林业、畜牧、水产等方面的技术推广、信息服务、灾害防治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防疫的具体事务。
(3)具体职责任务。开展农业技术和农机技术推广、服务,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承担林业技术推广、林业发展、护林防火和退耕还林管理等服务工作;负责畜牧技术推广、服务,开展畜牧业生产统计工作,协助开展兽药、饲料的日常管理;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控,协助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实施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情报告;承担农作物的病、虫、害防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水产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信息服务和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工作。
2.文化服务中心
(1)宗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2)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辖区内时政宣传、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保护、科普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
(3)具体职责任务。对辖区内广大群众进行时政宣传和法制教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体育活动;负责广播、电视、电影等服务工作;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负责辖区内旅游产业发展的宣传服务工作;搜集、整理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的发展;指导和辅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做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保护等服务工作。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1)宗旨。为群众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提供服务。
(2)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辖区内失业人员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创业指导、就业再就业小额贷款推荐审核等管理服务工作;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3)具体职责任务。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指导、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岗位开发、就业再就业小额贷款推荐审核等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工作;负责企业退休人员、工伤人员等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咨询、调解和维权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负责报表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
(1)宗旨。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
(2)主要职责任务。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保障服务工作,做好关系转接、信息采集、情况反映、慰问帮扶等工作。
(3)具体职责任务。负责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等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情况反映、政策咨询、学习交流等工作;负责立功报喜、悬挂光荣牌、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工作;负责帮扶援助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宗旨。提供综合执法保障,维护基层相关领域正常秩序。
(2)主要职责任务。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辖区内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3)具体职责任务。贯彻执行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本辖区实行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方面的工作计划,并具体实施;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或委托,对违反农业、农机、畜牧、林政、水保水政管理、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市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管理、民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劳动及社会保障管理、消防管理等方面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承担区级部门依法委托的其他行政处罚职责;配合区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工作。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和林镇人民政府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有行政单位1个(综合办事机构)、事业单位5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所)构成。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4,074.98万元,支出总计4,074.9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6.41万元、增长78.8%,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的专项资金在年初预算时未纳入预算,主要增加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及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投入、梁忠高速公路补征地安置补助、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市级专项补助、“四好农村路”建设补助、福和村6、7组生产道路硬化工程项目补助资金、和林镇碗厂沟河段堤防修复工程项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建设项目补助、抗疫相关支出等专项资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4,071.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3.25万元,增长78.7%,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的专项资金在年初预算时未纳入预算,增加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四好农村路”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建设项目补助、抗疫相关支出等专项资金的投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71.82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16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4,050.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5.36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的专项资金在年初预算时未纳入预算,增加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四好农村路”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建设项目补助、抗疫相关支出等专项资金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21.97万元,占25.2%;项目支出3,028.80万元,占74.8%。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4.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05万元,增长666.1%,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支出“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4.21万元待下年继续使用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74.9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96.41万元,增长78.8%。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的专项资金在年初预算时未纳入预算,增加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四好农村路”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建设项目补助、抗疫相关支出等的投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09.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54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标及村(社区)干部补助的提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7.26万元,增长47.8%。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的专项资金在年初预算时未纳入预算,增加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16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8.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5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标及村(社区)干部补助的提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6.21万元,增长46.5%。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的专项资金在年初预算时未纳入预算,增加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4.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05万元,增长666.1%,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支出“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4.21万元待下年继续使用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9.47万元,占34.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37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补贴费调整增长、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提标及上级追加专项资金年初预算时未纳入预算。
(2)国防支出4.40万元,占0.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专项资金时未纳入预算,年中上级追加专项资金,主要用于2019年大学生参军入伍和应征青年进藏进疆义务兵奖励金。
(3)公共安全支出52.88万元,占2.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专项资金未纳入预算,年中上级追加专项资金,用于治安巡逻队员补助、交通劝导员经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清理整顿工作经费、综治网格工作经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奖补资金。
(4)教育支出0.95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用于教育培训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87万元,占1.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绩效工资增加。
(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4.68万元,占15.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86万元,增长9.9%,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专项资金时未纳入预算,年中上级追加专项资金以及人员工资、津补贴费调整增长及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提标、社保对象标准提高专项补助及社区增加干部待遇调标。
(7)卫生健康支出49.99万元,占2.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0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人员缴纳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等情况。
(8)节能环保支出32.57万元,占1.4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43万元,下降53.5%,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科目调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费用和场镇保洁增加费用纳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列报。
(9)城乡社区支出10.42万元,占0.4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58万元,下降65.3%,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村建服务中心撤销,人员减少。
(10)农林水支出793.01万元,占34.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7.43万元,增长143.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补贴费调整增长及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提标、村干部待遇调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及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投入。
(11)交通运输支出29.50万元,占1.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专项资金未纳入预算,年中上级追加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0万元,占0.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专项资金未纳入预算,年中上级追加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个转企”发展和管理奖扶资金补助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118.39万元,占5.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56万元,增长170.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专项资金未纳入预算追加的专项资金,用于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和公廉租住房改造提升工程建设。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60万元,占0.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专项资金未纳入预算,年中上级追加专项资金,用于应急灾害资金使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1.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0.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22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是2020年调走政府在职人员5人减少了人员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等发放。公用经费171.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54万元,下降10.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把控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缩减政府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经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761.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0.71万元,增长143147.2%,主要原因是比上年追加上级追加专项基金增加了1,760.71万元,主要是梁忠高速公路补征地安置补助、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市级专项补助、“四好农村路”建设补助、福和村6组、7组生产道路硬化工程项目补助资金、和林镇碗厂沟河段堤防修复工程项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建设项目补助、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用于垃圾分类、拆违、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工作补助资金、疫情防控能力提升资金。本年支出1,761.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0.71万元,增长143147.2%,主要原因是比上年追加上级追加专项基金增加了1,760.71万元,主要是梁忠高速公路补征地安置补助、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市级专项补助、“四好农村路”建设补助、福和村6组、7组生产道路硬化工程项目补助资金、和林镇碗厂沟河段堤防修复工程项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建设项目补助、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用于垃圾分类、拆违、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工作补助资金、疫情防控能力提升资金等支出;与年初向镇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据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年初向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8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5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92万元,下降50.5%,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大幅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7万元,下降46.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8万元,下降29.9%,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
公务接待费1.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8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3万元,下降68.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141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3.38元,车均维护费1.2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1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44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明显下降。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万元,增长174.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召开人代会次数,要继续严格把控会议费支出,缩减政府开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4.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4万元,下降29.8%,主要原因是开展培训次数下降,严格把控培训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4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和自评报告的形式开展自评30项,涉及资金1266.8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绩效评价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梁平区和林镇人民政府 |
财务 科室 |
财政办 |
自评总分(分) |
99.6 | |||||||||||
部门 联系人 |
黄明福 |
联系电话 |
023-53557001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 资金 (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562.61 |
4074.98 |
4050.77 |
99.4 |
10 |
9.94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2020年部门预算主要是确保政府、村社正常运转,确保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有序推进,确保乡村振兴、民生项目开展,促进社会保障有新的提高,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使老百姓得到更多的实惠。 |
1.2020年部门预算主要是确保政府、村社正常运转;2.确保政府民生项目有序开展;3.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人居环境等重点项目顺利推进;4.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5.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
1.2020年部门预算主要是确保政府、村社正常运转;2.确保政府民生项目有序开展;3.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人居环境等重点项目顺利推进;4.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5.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 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 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资金规模 |
万元 |
≤ |
1562.61 |
4074.98 |
4050.77 |
99.4% |
18 |
17.4 |
||||||||
重点项目推进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8 |
18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全年政策持续 |
全年政策持续 |
全年政策持续 |
100% |
18 |
18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8 |
18 |
||||||||
满意度指标 |
% |
=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18 |
18 |
||||||||
说明 |
无 | |||||||||||||||
项目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梁平区和林镇人民政府 |
财务 科室 |
财政办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部门 联系人 |
黄明福 |
联系 电话 |
023-53557001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 资金 (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58.60 |
58.60 |
58.60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投入资金58.60万元,对有需求的贫困户进行房屋安全保障、饮水保障,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贫困户给予一定补助,为贫困户提供医保资助、公益性岗位、临时救助,为产业发展困难的群众给予一定的产业发展奖励,让全镇贫困户直接受益,改善生活条件,减轻实际负担,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
投入资金58.60万元,对有需求的贫困户进行房屋安全保障、饮水保障,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贫困户给予一定补助,为贫困户提供医保资助、公益性岗位、临时救助,为产业发展困难的群众给予一定的产业发展奖励,让全镇贫困户直接受益,改善生活条件,减轻实际负担,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
投入资金58.60万元,对有需求的贫困户进行房屋安全保障、饮水保障,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贫困户给予一定补助,为贫困户提供医保资助、公益性岗位、临时救助,为产业发展困难的群众给予一定的产业发展奖励,让全镇贫困户直接受益,改善生活条件,减轻实际负担,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 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 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总投资 |
万元 |
≤58.60万元 |
58.60 |
58.60 |
58.60 |
100% |
12.9 |
12.9 |
是 | |||||
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 |
户 |
≤243户 |
243户 |
243户 |
243户 |
100% |
12.9 |
12.9 |
是 | |||||
困难解决率 |
% |
≥95% |
100% |
100% |
100% |
100% |
12.9 |
12.9 |
是 | |||||
资金及时发放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2.9 |
12.9 |
是 | |||||
★★★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全年总收入(≥**万元) |
万元 |
≥20万元 |
20万元 |
20万元 |
20万元 |
100% |
12.9 |
12.9 |
是 | |||||
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 |
% |
95% |
100% |
100% |
100% |
100% |
12.9 |
12.9 |
是 | |||||
政策持续1 |
年 |
=1年 |
1年 |
1年 |
1年 |
100% |
12.9 |
12.9 |
是 | |||||
说明 |
无 |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详见附件2。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0年无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557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