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度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梁平府办发〔2023〕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细化任务安排,进一步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切实抓好组织实施,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高质量完成决策事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进一步拓宽征求意见的广度,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要坚持从群众、企业、下级机关的角度解读决策草案,充分提示决策关键要点与重点焦点。要优化重大行政决策事前、事中、事后解读方式,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短视频等方式广泛发布行政决策及其解读说明。
三、对专业性强的重大行政决策,可以采取部门论证、专家咨询、行业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推动其动态深度参与,把好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关。
四、区司法局等部门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评价机制,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措施,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全面评估政策效益,适时优化完善,确保政府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机制,按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制定并公布本辖区、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度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 策 事 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梁平区推进数字重庆建设实施方案 | 区大数据发展局 | 2023年8月 |
2 | 梁平区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3年8月 |
3 | 关于推动梁平区预制菜产业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3年8月 |
4 | 重庆市梁平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3年12月 |
5 |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 区水利局 | 2023年10月 |
6 | 重庆市梁平区公共卫生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 区卫生健康委 | 2023年11月 |
7 | 梁平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3年9月 |
8 | 重庆市梁平区湿地保护管理办法 | 区林业局 | 2023年12月 |
9 | 中国西部预制菜之都产业政策十条 | 区招商投资局 | 2023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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