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日报讯 (记者 舒琪琦)10月14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涉及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等内容。
根据通知,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参贷后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10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多子女家庭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参贷后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120万元提高到160万元。
“政策优化调整后,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和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增幅较大。同时,加大了对新市民、青年人和多子女家庭的住房贷款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购房贷款利息支出,减轻还款压力。”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外,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该项政策优化调整后,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要求与购买首套房一致,可进一步降低首付款资金,提升购房能力。
不仅如此,重庆还进一步放宽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政策。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重庆市现行住房公积金置换贷款政策,将已购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通知》印发前,已签订《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抵押合同》的,按原规定执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