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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

日期:2024-10-09

梁平日报讯 (记者 舒琪琦)近日,记者从区民政局获悉,我市从9月起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与补贴、救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

据介绍,此次提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35元提高到75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61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955元提高到975元。

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605元提高到1825元;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405元提高到1625元。

同时,我市还提高了救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市救助站流浪乞讨人员生活保障标准参照城市低保标准执行(各区县参照执行),提高到每人每月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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