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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出台
日期:201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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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网讯(记者 熊 伟)5月30日,记者从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获悉,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按照相关要求,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和通行秩序管理工作。我区即日起对电动自行车免费办理登记,并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号牌发放时间将另行通知。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登记范围为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991-2018)规定的技术标准并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简称“合标电动自行车”)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其他电动两轮车辆(“超标电动自行车”)。合标电动自行车需到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管所正常办理。超标电动车预登记地址:城区为梁山路473号警保联动车驾管社会服务站(原老啤酒厂现依山郡斜对面)。乡镇登记点有:屏锦镇七桥客运站登记点,登记时间为每月3、5、13、16、22日;云龙镇政府登记点,登记时间为每月1、4、10、17日;袁驿镇交巡警大队登记点,登记时间为每月6、19、29日;柏家镇场口道班对面登记点,登记时间为每月8、25日;礼让镇交巡警大队登记点,登记时间为每月9、15、23、26、30日;福禄镇交巡警大队登记点,登记时间为每月11、21日;新盛镇派出所斜对面登记点,登记时间为每月7、14、20、27日。各登记点工作时间为工作日08:30至12:00,14:30至18:00。

据悉,从即日起至10月14日为电动自行车登记办理时间,之后各网点将停止办理超标电动车预登记业务。2019年10月15日后,未申请办理预登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再申请超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也不得上道路行驶。

据介绍,经登记后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必须严格按照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信息牌,不得载人,只能在最右侧车道行驶。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购买交通事故第三者商业责任保险、鼓励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

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特别提醒广大市民:由于全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办公场地和工作人员有限,望广大电动车主错开高峰期就近办理,以便减少排队等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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