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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102K/2024-0004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虎城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12-16 [ 发布日期 ] 2024-12-16

虎城镇2024年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2—2025年)》等要求为完成2024年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好2024年春秋动物疫病防控行动,有效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情形势和生产流通状况,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市农业农村委主任会议部署,严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定位,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认真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集中力量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工作目标

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及其他动物疫病有效控制,不发生区域性动物疫情。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的普查面达到100%,畜禽养殖圈舍消毒面达到100%,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报告率和处置率达到100%

三、时间安排

全镇春防行动时间定为318—418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启动时间初定在9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内容

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防疫相结合,在抓好常年防疫工作的基础上,集中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开展大宣传大排查行动。充分利用院坝会、短信、微信、广播、流动宣传车、宣传资料、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进村入社、逐场逐户宣传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炭疽等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知识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相关政策鼓励规模养殖场切实完善防疫条件,收集整理好相关资料,为申报实施先打后补工作做好准备。指导养殖场户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增强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在春防期间,要采取走访问询、查看照片或视频等非进场入户方式(必要时才可采取临床检查的方式),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开展一次拉网式的疫情普查,准确掌握畜禽养殖的基本情况。普查发现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牛结核病、布鲁氏菌病等疑似病例,按照早、快、严、小原则,果断先期处置,防止扩散蔓延。普查发现仔猪腹泻、猪链球菌病、猪丹毒、沙门氏菌病、禽白血病、猪伪狂犬病和兔病毒性出血症(兔瘟)等畜禽常见多发病时,要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

(二)切实做好大清洗大消毒工作。农业服务中心、益农公司、各村(居)要监督指导养殖、无害化处理等业主制定消毒制度,建立消毒台账,完善消毒记录,配置车辆进出消毒池(消毒通道)、人员进出消毒室、消毒器械等设施设备,加大消毒频次,扩大消毒范围,做到养殖、屠宰、流通等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全覆盖的大清洗大消毒工作,有效降低面源污染。在春防期间,各村(居)要组织对农村散养畜禽圈舍集中开展一次彻底的消毒灭源和驱虫保健指导服务,务必做到圈舍、活动场地及周边环境全覆盖。严格落实强制免疫操作各环节的消毒措施,包括对免疫部位、免疫器械及进出养殖场户防疫人员的消毒,加强防疫人员自身防护,防止带毒传播和人员感染。

(三)分类实施集中强制免疫。根据《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5年)》,全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4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根据辖区动物疫病流行情况,指导养殖场户自行开展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和猪瘟免疫。强制免疫实行分类管理,大型养殖场(含先打后补养殖场)实行督促免疫;中小型养殖场实行指导免疫;鼓励散养户在基层兽医指导下自行免疫,确无能力自行免疫的可代行免疫,但必须严格遵守《农村散养畜禽免疫注意事项》(见附件1)。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构筑有效免疫屏障。开展免疫时,要及时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动物免疫证明》填发和《防疫档案》建立等工作。免疫结束后,一定时间内,要对部分免疫养殖场户进行采样抽检,开展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对漏免、补栏和免疫抗体不达标畜禽及时督促进行补免,确保免疫效果。

(四)抓好防疫监管。对所有养殖场户集中开展一轮全面监督检查。对散养户,由包片兽医严格落实责任片区监管巡查。对规模场,由挂牌兽医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实施精细化监管巡查。督促养殖业主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检疫申报、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要突出规模畜禽场和种畜禽场监管,督促指导其严格落实调入畜禽隔离观察、调出畜禽申报检疫等制度,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养殖场所清洗消毒、日常灭蚊灭蝇灭鼠、不使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生物安全措施,严防疫情发生。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调运、不报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监督、不如实提供防疫档案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切实做好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督促指导养殖场户依法依规申报检疫。进一步加强检疫出证管理,出证前要认真查验动物健康状况、畜禽耳标、运输车辆备案等相关情况。认真落实基于监(检)测或风险评估的产地检疫制度,实施产地检疫时要严格查验免疫抗体监(检)测或风险评估报告、养殖(免疫)档案等资料。对未经免疫、免疫超过有效期、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或风险评估不合格的,禁止出具检疫证明。

(六)扎实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形成主体多元、供给充足、服务专业、机制灵活的兽医社会化服务格局。鼓励大型养殖企业、兽药饲料生产流通企业、相关协会等各类市场主体,整合乡村兽医、动物防疫人员等资源,组建动物防疫服务团队,向养殖场户提供高质量的免疫、消毒、诊疗、用药等多种专业化兽医卫生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做好我镇春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成立我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邓安勇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农业的副镇长蓝芳园任副组长,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张慧珍、畜牧工作人员许国坤、许天祥、各村(居)书记及畜牧益农公司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由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张慧珍任办公室主任,畜牧工作人员许国坤、许天祥为成员,负责做好动物疫病防控日常工作。

各村(居)委会要对本辖区内动物防控工作负总责,村(居)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一组织协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将防控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人,各村(居)安排专人负责带队,协助填写免疫档案,并落实消毒人员一名。如因工作不力或疏忽,造成重大动物疫病和牛羊布病、结核病、小反刍兽疫疫情的爆发,将严肃追查相关人员责任。

益农公司负责进行春秋集中免疫和月月补免注射、佩戴耳标、发放免疫证、填写免疫档案、并确保防疫质量。按照区级要求进行随机抽查畜禽血样到区级动物实验室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进行风险评估、凡是抗体合格率低于70%的,限时30天内进行整改并进行补免。如因工作不力或疏忽造成重大动物疫病疫情的,将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二)强化行为规范。建立发放、领用记录,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要规范免疫行为,做到用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造成免疫失败;规范消毒,防止消毒不彻底,造成疫病传播。

(三)强化生物安全。必须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循能不进则不进、能不接触则不接触的原则,严格按规范做好防护,严密防范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甚至造成人员感染。兽医人员在开展走访问询、监督巡查、宣传指导等工作时,必须全程戴口罩,避免与养殖业主及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交谈;在开展入户免疫时,必须全程戴口罩、穿防护服和鞋套(或雨靴),进出严格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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