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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102K/2020-0006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土地;其他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虎城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2-18 [ 发布日期 ] 2020-02-18

集体土地征收的具体工作程序

一是土地勘测定界。二是准备一书四方案等报件材料。三是报国务院或市政府批准。四是领取征地批准文件。五是区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收到批文起10个工作日内)。六是召开社员大会。七是补偿登记(土地、房屋、构附着物、户籍等)。八是张榜公示九是报批农转非名单。十是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征地公告起45日内公告)。十一是补偿安置方案听证(方案公告10个工作日内提出)。十二是补偿安置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十三是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十四是签订协议并发放补偿安置费用(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十五是房屋及构筑物拆迁。十六是移交土地。十七是项目结算和移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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