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宗旨。提供综合执法保障,维护基层相关领域正常秩序。
(2)主要职责任务。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辖区内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3)具体职责任务。贯彻执行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本辖区实行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方面的工作计划,并具体实施;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或委托,对违反农业、农机、畜牧、林政、水保水政管理、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管理、民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劳动及社会保障管理、消防管理等方面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承担区级部门依法委托的其他行政处罚职责;配合区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虎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4名:其中领导职数:正职1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5.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1.3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5.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44万元。支出较2023年增加1.39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8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89万元,较2023年增加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89万元,较2023年增加1.3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
重庆市梁平区虎城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没有政府采购货物、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服务等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我单位没有项目支出预算,因此不涉及绩效目标管理。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重庆市梁平区虎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预算公开
联系人:刘欢
联系方式: 023-53656486
附件:重庆市梁平区虎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