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会务管理、内部审计、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务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牵头办理建议、议案提案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负责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党建科
负责机关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高新区所辖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高新区思想政治、宣传教育、统一战线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三)规划建设科
负责拟订高新区建设用地年度计划;配合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土地出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编制高新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负责编制高新区区域整体评价;负责高新区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及规划设计方案的指导服务;统筹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高新区工业企业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负责承接的移交前的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
(四)产业发展科
负责编制并实施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执行产业政策及具体管理办法;负责招商引资政策兑现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各类产业活动大会;负责高新区电商、外贸、物流工作;负责社会投资类企业投产前的协调及服务工作(要素、科技、金融、人才服务除外);负责投入使用前的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
(五)招商引资一科
负责编制和实施高新区招商引资年度计划;负责建立招商项目信息库和产业链招商图谱;负责高新区招商引资政策咨询、考察接待、洽谈及合同起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对外合作,推动高新区与其他地区间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重点负责低空经济、新材料、智能装备产业招商引资。
(六)招商引资二科
负责对接部门招商;负责组织实施招商会、对接会、推介会等各类活动;负责落地高新区招商项目的前期选址、正式招商合同管理、落地协调服务等工作;重点负责预制菜、集成电路、智能家居、能源产业招商引资。
(七)政务服务科
负责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工作机制;依法按照授权和委托,负责高新区内社会投资类企业行政审批有关工作,对审批服务事项进行目录管理、动态调整;负责对审批服务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并依法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负责高新区入驻企业的人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工作,协助高新区企业开展人才引进、人才培训、人才交流、用工招聘、技能培训等工作;协助高新区企业发展产业学院;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高新区各类人才职称评定和优秀人才的评比及推荐、申报等工作。
(八)企业服务科
负责拟订高新区年度工业经济发展目标,组织开展高新区工业经济运行状态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负责高新区综合统计、运行监测工作;负责高新区市场主体培育相关工作;负责高新区范围内涉及能源、劳资、固定资产投资等专业统计工作;负责高新区入驻企业的水、电、气、视、通讯、公交等要素保障协调工作;负责企业投产后的各种后续服务工作(科技、金融、人才服务除外)。
(九)科技金融科
负责高新区入驻企业的科技创新、金融、知识产权保护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国家高新区创建相关事务性工作;统筹协调高新区智慧园区等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高新区科技创新主体、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孵化平台的引进、培育和管理;统筹高新区数字重庆建设工作,负责高新区企业数字化转型、大数据应用发展相关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引导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产业投资基金,配合相关部门推动高新区企业融资;协助相关部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打击非法集资。
(十)安全环保科(信访稳定科)
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组织开展高新区环境影响评价、安全风险评价、入驻企业节能减排、卫生健康、“双碳”战略相关工作;负责高新区内工业企业安全监管;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高新区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高新区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协调、督促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完善环境治理设施等相关工作;负责高新区入驻工业企业信访维稳工作。依法按照授权和委托,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等综合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的综合执法保障,做好相关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