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清单

[ 索引号 ] 12500228MB0U47543D/2024-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供销合作社
[ 成文日期 ] 2024-09-10 [ 发布日期 ] 2024-09-10

梁平区供销合作社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清单(2024年版)

重庆市梁平区供销合作社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清单

2024年版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时限

公开依据

公开渠道

一级

二级

1

机构职能

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办公地址、联系电话、政府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区政府门户网站专属网页

2

负责人信息

领导班子姓名、职务、照片、分工、简介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3

机构职能

职能职责

依据“三定”方案及职责调整情况确定的本单位最新法定职责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区政府门户网站专属网页

4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及职责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门户网站专属网页

5

财政预决算

预算

本单位年度预算信息,包括预算情况说明和部门预算报表

所属单位预算及报表经财政批复后20日内公开(以区财政局通知具体时间为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八)款

3.《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办发〔2019〕77号)

区政府门户网站专属网页

6

决算

本单位年度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情况说明和部门预算报表

所属单位决算及报表经财政批复后20日内公开(以区财政局通知具体时间为准)

区政府门户网站专属网页

7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每年1月5日前发布更新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七条至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第四十九、五十条

3.《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区政府门户网站专属网页

政务公开专区

8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每年1月31日前发布更新

区政府门户网站专属网页

9

主动公开事项清单

/

主动公开事项清单,包括年份版本、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时限、公开渠道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门户网站专属网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矩阵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