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梁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2年3月30日至6月20日对区供销合作社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2年8月9日就巡察情况向我社反馈意见。按照区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社党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引领,压实责任,抓深抓细抓实整改工作
区供销合作社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整改责任,严格按照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务求实效、逐项整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巡察整改。2022年8月9日上午,区供销合作社党委召开了梁平区供销系统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区供销合作社党委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问题的推进与落实。2022年10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及巡察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联系实际,深入查摆问题及责任落实情况,深刻剖析原因,开诚布公指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根据制定的整改方案,由涉及的科室、下属公司和基层社进行整改,并定期按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整改进度。自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清单以来,区供销合作社党委对巡察中发现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同时召开党委会议15次,行政办公(扩大)会议5次,对整改中出现的难点问题进行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全面落实。三是强化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区供销合作社党委积极强化巡察整改运用,结合区供销合作社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区供销合作社党委关于印发“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区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社有企业管理者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制度》《担保和资金出借管理制度》等制度,强化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制定切实可用的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巩固好整改成果。
二、聚焦问题,举一反三,不折不扣抓好整改
区供销合作社对标整改要求,聚焦问题,注重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坚持把落实整改与推进工作结合起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举措狠抓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上轮巡察整改存在的问题。
(1)针对社有资产管理政企不分,占用社有企业资金、转嫁费用问题边改边犯。
采取的措施:与区财政局对接,根据区供销合作社持续深化供销综合改革,开展“三社”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中国西部预制菜之都保供基地,保供单位展示展销农特产品,为“三农”服务的实际需要,从2023年开始增加财政预算编制经费解决区供销合作社机关运行经费不足部分。
(二)本轮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
1.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要求不到位,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有差距。
(2)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问题。
采取的措施:一是完善园区供销合作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规范开展集中学习,每次学习至少半天,每次不少于2人交流发言,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调查研究、外出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考勤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除区里重大安排不得缺席请假。加强理论文章报送,每年向区委至少报送理论文章2篇。三是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在供销系统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和2022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通过《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班》对2020年4月2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的《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意见》和2020年9月25日经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七次代表大会修订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进行再学习。四是主要领导负责带头学习,落实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严格按照学习计划执行,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完善并执行好学习制度,按时组织每月中心组学习和每周的集中学习,坚决杜绝“扎堆”传达学习现象发生。
(3)针对综合改革行动迟缓,制度建设不到位问题。
采取的措施:一是于2022年10月上旬经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相关领导和处室指导,结合梁平实际,草拟梁平区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于2022年10月下旬开始执行梁平区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制度(试行),统一制作梁平区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制度(试行),并于2022年10月底按要求将制度统一规范上墙。拟于2023年6月底前召开梁平区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二是到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咨询相关领导和处室。提供《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社有企业管理者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制度》《担保和资金出借管理制度》样本,结合梁平实际,建立上述制度。组织供销系统社有企业董监事会及员工学习制度,确保制度落实落地。
(4)针对“三社”融合发展工作不够深入。
一是部分基层社建设质量未达到规范化标准。
采取的措施:一是指导社有企业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严格按照“四有”标准及《重庆市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建设指导标准》等文件精神,推进基层供销社规范化建设。采取协商一致、提升为农服务综合能力原则,调整区供销合作社在基层社持股比例。二是指导33个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完善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对各基层供销社(示范社)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开展了法律、统计、财务等工作培训,并于2022年7月重新修订《重庆市梁平区基层供销社(公司)“三会”制度》,指导相关25个基层供销社完善和落实“三会”运行机制。三是合兴街道龙滩村、曲水镇中鹿村、和林镇大冲村、聚奎镇大来村、竹山镇猎神村等11个农村综合服务社已完成整改。四是2022年5月“三社”融合发展试点课研小组形成《关于梁平区供销合作社执行重大政策措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在调研报告建议的基础上,按照市供销合作总社的要求和时间节点,利用3年时间有针对性地持续推进完成基层社(示范社)建设和整改完善。五是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强化自身实力,建立健全运营、服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拓展业务,突出服务理念,逐步开展各类服务工作,积极吸收专业合作社会计专业人员、农业带头人、村支两委负责人等加入工作队伍,持续做好代账和档案管理,大力开展农产品展示展销、涉农技术培训,推广订单农业等服务,提升为农服务综合能力。六是精心组织,做好社会化服务工作。组织基层社和专业合作社,做好“代耕代种、机播机收、统防统治、统购统销”等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平台,为农户提供水稻种植社会化服务,与区职业教育中心“产教”融合,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输送专业人才。七是对已跨区域购置经营房产的示范社,督促其完善对应服务区域阵地建设,将收取的租金用于基层社建设和为当地“三农”服务工作,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强化利益联结,督促相关示范社加强与当地为农服务主体合作,拓宽为农服务范围。
(5)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力度不够。
采取的措施:一是全面加强供销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明确区社党委书记为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围绕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增强意识形态风险防患,做到供销社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有专人抓,常态化研判,不断提升供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意识形态风险防范意识。三是区供销合作社党委专题会议研究,制定相关网络意识形态阵地规范性管理制度及方案;围绕主要领导“主体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切实加强社有企业意识形态常态化监管;按分级负责原则强化审核把关全面清理控(参)股社有企业新合储运公司、新合农资公司、新合烟花爆竹公司的宣传栏宣传内容,对表述不准确的学习用语等及时下架整改。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不力,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6)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
采取的措施:一是邀请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的相关同志,对区供销合作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和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等行为进行整改指导,搭建整改台账,建立健全财经纪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具体可操控性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组织职工会专题学习差旅费报销相关文件,严格按照差旅费报销规定和程序进行报销。三是利用区供销合作社党委扩大会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及相关部门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规章制度,严格按规定、按标准执行公务接待。四是严格工作误餐报账审批程序,进一步明确规范工作餐、加班餐的规章制度,公务接待用餐、会议用餐严格按区里相关规定执行。五是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和农民服务中心的车辆按照社有企业规定严格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经开公司、农服中心的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坚决杜绝社有企业车辆私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7)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①部分财务审签不规范。采取的措施:一是通过区供销合作社党委扩大会(综合科、财会人员列席),认真学习财经纪律。二是严格执行供销合作社财务制度,严格费用报销程序。三是机关费用报销由在编在岗参与人员担任经办人,非本系统内工作人员不得担任经办人。
②白条入账问题突出。采取的措施:一是由经办人员完善能够补开的票据,并完善相关说明。二是严格按财经纪律要求和财务制度规定入账,禁止报销白条入账,凭合规发票及相关活动附件明细进行报销。三是对产生的大额劳务费用必须开具正规票据报账。
③部分报账未附明细。采取的措施:一是及时清理完善可以补充的明细。二是严格执行费用报销管理制度,报销时附相关明细及用途说明。三是要求审签领导、财会人员今后严格把关,经办人不附明细不予报账。四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④内部审计制度未执行。采取的措施:一是区供销合作社于2022年3月,成立梁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了《梁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部审计制度》。二是制定了《梁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2026年内部审计规划》,明确了每年度内审单位、内审内容、内审时间、内审负责人和责任人,做到了任务责任落实到人。三是2022年10月,对新合储运公司2021年1月-12月工作进行财务收支审计。
(8)针对工会重复开展慰问问题。
采取的措施:一是机关相关同志主动将重复领取生育慰问品还至机关财务账上。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工会的各项管理制度,坚决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三是认真学习工会相关文件精神,确保落实精准。
3.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有差距,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
(9)针对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采取的措施:一是明确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书记的“主体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要求,开展区供销合作社半年工作总结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要求各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控(参)股企业董事长、党支部书记、监事会主席作述职发言,区供销合作社党委书记就每个人的工作进行点评。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区供销合作社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开展各自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心谈心,做到以诚相待,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和磨合,为开展梁平供销事业做贡献。三是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邀请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领导对梁平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让班子成员及系统职工进一步熟悉供销业务。四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支部活动,发扬供销人的“背篓精神”、“扁担精神”,坚守服务“三农”初心,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和“三社”融合发展,要求现任班子成员了解梁平供销历史,学习供销综合改革等业务知识,熟悉和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带领同志们大胆改革,为梁平供销事业作贡献。五是通过区供销合作社党委会及时学习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内容及要求,今后严格按民主集中制要求决策和部署单位工作。
(10)针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采取的措施:一是建立区供销合作社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督促企业按公司章程规范开展经营活动。二是今后新合烟爆公司的重大事项必须向区供销合作社党委报告。三是责令新合烟爆公司进一步按照公司章程完善各项重大事项的管理制度;四是区供销合作社进一步加强对新合烟爆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监督和管理。
(11)针对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采取的措施:一是坚持以党建为统领,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开展整改专题党建工作会,进一步强化党建指导员责任;按照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要求,班子成员和党建指导员常态化指导社有企业的党建工作,在供销系统内打造非公党建示范点1个,在福禄镇、合兴街道、铁门乡成立基层供销合作社党支部3个,继续充分发挥社有企业龙头带动作用探索供销综合改革发展。二是区供销合作社党委要求所属的党支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区供销合作社各党建指导员到支部指导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建立整改台账。区供销合作社党委召开党建工作专题培训会,加强对支部书记业务指导,建立支部联系台账,进一步明确党委成员(党建指导员)联系指导各支部,定期到所在支部进行党建工作指导,各社有企业支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按要求严肃开展组织生活。三是区供销合作社党委分别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处理和党内通报批评。四是加强对各支部书记的党务知识培训,指导各支部进一步明确党员发展流程及具体要求,强化党建指导员责任,区供销合作社党委安排专人和党建指导员,对十八大以来入党党员的档案材料全面清理,及时补充和完善资料,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处理。
(12)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采取的措施:一是通过区供销合作社党委扩大会进一步学习选人用人制度,专题对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选人用人方面的业务培训,明确和执行好社有企业选人用人制度。二是督促政工人事干部学习相关业务,及时对接档案管理部门重新更正相关人员任乡科级正职领导干部的任职时间。三是督促政工人事干部强化相关业务的学习提高,今后明确民主推荐条件要求,严格民主推荐情况,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四是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范开展选人用人工作。
三、持续整改,建章立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效
区供销合作社以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把不断巩固整改成效与全面从严治党、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扎实做好供销工作。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委成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断锤炼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发挥党委核心作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敢于担当,落实责任,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二)端正思想,扎实整改。我们将把巡察整改作为最大的鞭策,始终以最严肃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坚定的信念,聚焦病灶,对症下药。我们将严格标准,限定时间,跟踪督办,盯紧不放直到问题彻底解决,做到上级认可、群众满意,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三)举一反三,巩固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形成自我发现问题、自我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成果。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聚焦作风建设,加大监督教育力度,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对违反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把违纪违规违法消除在萌芽状态。全面正视问题,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巡察工作要求和市委、区委要求部署,认真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制度,不搞变通、不钻空子、不碰带电的纪律高压线。
(四)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区供销社党支部及下属各公司党支部建设,强化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力。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自我革命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建引领,带动全区供销系统干部职工加快作风转变,塑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形成求真务实、团结奋斗的良好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区供销合作社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53222431。邮政信箱地址: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名豪商贸区6栋,邮政编码:405200(信封请注明“关于对中共重庆市梁平区供销合作社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主动公开)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