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夏季作息(5月至9月)8∶30—12∶00、14∶30—18∶00(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10月至次年4月)9:00—12:00、14:00—18:00(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名豪商贸区6幢6楼
联系电话:023-53222431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二、研究拟订全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起草供销合作社事业有关地方性规章。
三、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及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做好化肥储备和供应工作。
四、指导推进全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指导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培育城乡市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参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组织开展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社有出资企业改革发展,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对社有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对基层社改制后的剩余资产代为行使所有权和管理权。
六、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主管社团的业务工作及成员社的业务活动。
七、承担烟花爆竹市场有序供应的责任;负责全区烟花爆竹统一归口经营管理,承担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对本行业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切实做好招标文件备案、信息公开、开标评标监督、投诉处理、合同备案等工作。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综合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劳动人事、工资社保、应急管理、信访提案、宣传教育、调研总结、政务公开、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党委、工委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和保卫工作。
(二)经济发展与信息科。
负责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和所属出资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工作;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培育城乡市场;负责指导系统化肥储备和供应工作;组织实施系统“新网工程”建设,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指导系统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现代物流业工作;指导系统行业协会建设;负责系统信息统计工作。
(三)合作指导科。
负责指导系统合作社制度建设;指导全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和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合作经济组织项目规划指导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人员的培训工作;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负责指导系统的改革发展、法治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所属企业普法宣传教育。
(四)烟花爆竹专营管理科。
负责全区烟花爆竹统一归口经营管理工作,承担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的日常工作;制定和实施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点方案;督促落实烟花爆竹市场有序供应。
(五)财务会计科。
负责区联社各类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督促检查所属企业的财务工作;负责编报系统财务会计报表,分析、预测行业运行发展趋势;负责指导系统财务会计工作;负责系统财会人员管理培训工作;负责社有资产的运营、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管理制度,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拟订社有资产的重组、整合指导意见;指导成员社资产的管理和运营。
(六)监事会办公室。
负责监事会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社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配合做好社有企业的监管和考核工作,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管理制度,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指导社有企业建立完善监事会组织建设;负责综合反映社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意见和建议;负责对社有出资企业、主管社团的资产及相关人员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系统重大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等问题进行审计调查;负责指导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评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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