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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2500228MB0U47543D/2019-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供销合作社
[ 成文日期 ] 2019-09-30 [ 发布日期 ] 2019-09-30

重庆市梁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16〕129号)和《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梁委办〔2017〕1号),设立重庆市梁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全区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区政府领导。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2.研究拟订全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起草供销合作社事业有关地方性规章。

3.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及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做好化肥储备和供应工作。

4.指导推进全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指导推动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培育城乡市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参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组织开展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人员的培训工作。

5.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社有出资企业改革发展,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对社有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对基层社改制后的剩余资产代为行使所有权和管理权。

6.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主管社团的业务工作及成员社的业务活动。

7.承担烟花爆竹市场有序供应的责任;负责全区烟花爆竹统一归口经营管理,承担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的日常工作。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梁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5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

2、经济发展与信息科

3、合作指导科

4、烟花爆竹专营管理科

5、财务会计科

人员编制

梁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事业编制1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委书记按有关规定配备;科室领导职数6名。现实有在职职工16人、离休职工1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独立核算的参公事业单位,没有二级决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767.48万元,支出总计767.4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33万元、增长7.62%,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和参战参试费用增加,招聘录用2人和年终绩效考核调标增加人员经费,年中追加“两社两化”项目资金175.39万元。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67.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54.33万元,增长7.62%,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和参战参试费用增加,招聘录用2人和年终绩效考核调标增加人员经费,年中追加“两社两化”项目资金175.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7.48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67.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33万元,增长7.62%,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和参战参试费用增加,招聘录用2人和年终绩效考核调标增加人员经费,年中追加“两社两化”项目资金17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09万元,占58.91%;项目支出315.39万元,占41.09%。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2017年结转和结余为0.00万元 。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67.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33万元,增长7.62%。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和参战参试费用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9.01万元,增长33.75%。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和参战参试费用增加,招聘录用2人和年终绩效考核调标增加人员经费,年中追加“两社两化”项目资金175.39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7.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33万元,增长7.62%。主要原因是. 死亡抚恤和参战参试费用增加,年中追加两社两化资金175.3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9.01万元,增长33.75%。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和参战参试费用增加,招聘录用2人和年终绩效考核调标增加人员经费,年中追加“两社两化”项目资金175.39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上年决算数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7.48万元,占预算的100.00%,较年初预算数259.01万元,增长33.75,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和参战参试费用增加,招聘录用2人和年终绩效考核调标增加人员经费,年中追加“两社两化”项目资金175.39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6.05万元,占预算10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49万元,增长3.13%,主要原因是:一是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增加健康休养费;二是离退休人员死亡3人增加一次性抚恤金和安葬;三是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费调标增加生活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91万元,占调整预算100%,较年初预算数比较持平。

(4)农林水支出14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8.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41.67%,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23.62万元,占调整预算1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4.15万元,增长93.02%,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增加,新招聘2人和年终绩效考核奖金调标,增加人员经费;二是年中预算执行中,追加“”项目资金175.39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14.9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较年初预算数比较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2.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2.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81万元,增长19.55%,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调标、招聘录用2人、年终绩效考核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49.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1.13万元,增长28.9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调标、招聘录用2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4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0.20万元,下降2.3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7万元,下降3.11%,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48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4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6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3.9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1.51%,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万元,下降4.85%,主要原因是. 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9批,273人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无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无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3.5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4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6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3万元,增长28.9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其他交通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部门公务下乡镇区外开会学习等工作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公开)。主要用于采购(由部门根据实际采购情况补充)。

2018年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15.39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15.3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本部门对基层社网点建设,两社两化发展项目建设的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取得了较好效果,同时通过加强两社两化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为供销社服务三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完成了全县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两社两化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两社两化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2万元 万元,执行数为315.39万元,完成预算的82.55%。主要产出和效果:该项目建设共新增无人机等为农服务设施设备7台,新增为农服务项目3个,扩展营业场地400余平方米,增加临时用工人次300余次,资金全部准确及时投放到位。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资金有限,帮助农村专业户和基层社的问题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当前,新型农民经济组织数量不断增加,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参与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越来越多,为了让广大农户和社员充分享受到党对农业的关怀和照顾,需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基层社网络组织体系建设投入力度,为我区的合作经济组织上档升级、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开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文化等综合服务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专项(项目)名称

供销合作经济发展资金 

联系人及电话

53233788

主管部门

梁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实施单位

(合兴、碧山、双桂街道)供销社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382

总量

382

82.55

其中:财政资金

382

其中:财政资金

382

82.55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开展示范社基层社建设,完善基层社为农服务基础设施设备,夯实组织体系建设,提升供销合作组织体系建设质量,充分发挥基层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流通中的综合优势,使之成为功能完备,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

三个基层社示范社建设已全面完成,为农服务设施设备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农服务质量显著提高,老百姓生产生活更加便捷。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完善设施设备项目

7

7


新增为农服务项目

3

3


新增临时用工(人次)

280

310


2018年完成财政项目财政投资率%

100

100


实际完成项目总投资在预算内比例(%)

95

98


为农增收

800户/年

1000


受益人口

1500

1500


土壤有机含量增高面积%

85

85


项目正常运行率%

100

100


受益群众满意度%

92

95


说明

注:无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基本情况。按照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要求,成立评价领导小组,由区社主任负责,分管项目领导任副主任,分管科室和财务会计科为成员。

2.绩效评价工作情况。一是清理了项目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二是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3.评价结论。项目建设共新增无人机等为农服务设施设备7台,新增为农服务项目3个,扩展营业场地400余平方米,增加临时用工人次300余次,资金全部准确及时投放到位。

4.相关建议。新型农民经济组织数量不断增加,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参与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越来越多,为了让广大农户和社员充分享受到党对农业的关怀和照顾,需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基层社网络组织体系建设投入力度,为我区的合作经济组织软件提档升级、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开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文化等综合服务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决算公开联系人:张开越   联系方式:  023-53233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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