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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规资继承公告(国)﹝2024﹞157号

日期:2024-11-20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梁平规资继承公告()﹝2024﹞157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 12 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梁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人:雷绚;联系电话:023-53375382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书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备注

1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梁平区**街道**社区*组、**-*

(2004)梁平区不动产权第00093****

*

份额100%

公告单位: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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