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规资发〔202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2月4日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0年7月3日全国及重庆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构建耕地保护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区土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职责分工
(一)网格化管理。
1.建立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网格化管理。
一级网格的组成和职责: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一级网格单位,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一级网格单位职责是:加大监管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特别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房,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行为。
二级网格的组成和职责:以各行政村(社)为二级网格单位,各驻村(社)组长、村(社)书记、主任是二级网格的第一责任人。各二级网格单位职责是:一是加强耕地保护和制止查处违法用地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网格内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二是认真落实网格内的国土空间规划,制止各种非农业建设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三是负责网格内土地利用情况的日常巡查和动态监管,尤其对网格内乱占耕地违法建房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四是定期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网格第一责任人报告,对破坏乱占耕地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对网格内违法违规建设依法进行拆除,并督促落实复耕。
三级网格的组成和职责:以村民组为三级网格单位,各包组村干部、各组长是三级网格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是:一是对网格内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全天候、全方位动态巡查,及时发现违法用地、建设等行为;二是对巡查发现的网格内违法用地、违规建设等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三是对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村(社)第一责任人报告;四是负责本辖区耕地保护工作;五是负责本辖区内的基本农田标牌、界桩等管护工作,在三级网格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将网格延伸到户,落实到人。
2.建立区规划自然资源基层所辖区网格化管理。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按照各基层所将设置12个基层所网格化管理单位。各基层所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基层所网格单位职责是负责对辖区内侵占耕地非农化等工作进行调度、监督、检查和指导,同时,安排落实好整个辖区网格化的日常巡查及其他管理工作等。
(二)动态巡查。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区农业农村委的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动态巡查全区33个乡镇(街道)的自然资源,尤其是我区土地资源。在日常动态巡查工作中,将下列区域及违法类型列为重点巡查内容。
1.重点巡查区域。一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域;二是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含东山国家森林公园、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百里竹海风景名胜区);三是“四山”管制区域;四是城区周边重要交通干线:城区至金带、城区至仁贤、城区至竹山、一环、二环、双桂大道延伸段、机场环线共7条重要交通干线道路两侧边沟外缘500米范围内。
2.重点查处类型。一是自然保护区内的违法占地、占用基本农田建房行为;二是以农业项目为依托,以设施农用地为名,违法占用耕地修建别墅、私家大院、度假村、农家乐等;三是流转土地建设“小产权房”。
3.巡查工作责任。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区农业农村委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承担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违法占地非农化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负总责;对本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巡查发现、函告及其它举报的侵占耕地非农化违法行为,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区农业农村委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应按其职责在24小时内依法立案查处;并负责安排部署本单位日常的执法巡查工作;承担相关应急处置任务等。
三、工作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每月应定期召开土地三级网格化责任制管理工作调度例会,听取上月土地网格化责任制管理工作汇报,分析和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安排部署当月工作。
(二)日常巡查制度、零报告制度。
强化日常监管,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早报告”。一级网格责任人负责组织土地日常巡查,对所辖区土地管理的统筹指导、综合协调,对重大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进行处置;二级网格责任人采取全面巡查制,每周对本区域内的土地巡查不少于2次,并据三级网格责任人每日报送的巡查结果和本级巡查、制止情况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报告;三级网格责任人巡查采取日巡查制,并将巡查情况每日向二级网格责任人进行报告。
(三)部门协作制度。
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各村(社)、乡镇(街道)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协调联动,形成网格化管理工作合力。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区农业农村委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的新增乱占耕地等违法行为应及时立案查处。
(四)开展复查工作,巩固查处成果。
各网格化责任单位和动态巡查单位对于已经查处的新增乱占耕地等违法行为,要根据其在地域、时段上的规律性实行动态巡查,确保掌握情况,防范各类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的再发生。
(五)建立巡查台账,规范巡查记录。
对在巡查中处理的新增乱占耕地等违法行为,各网格化责任单位和动态巡查单位应登记完整,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确保我区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违法建房推行土地三级网格化管理+动态巡查工作规范、有序取得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