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 《重庆市梁平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项目建设规划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梁平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梁平规资发〔2024〕10号) 政策解读
日期: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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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2023年3月1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64号)》确定全国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区县名单,我区成为试点区县之一。7月,我区先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重庆市梁平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行为、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路径、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充分吸取其他试点地区的先进经验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起草了《重庆市梁平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重庆市梁平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起草了《重庆市梁平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二、主要内容
(一)《重庆市梁平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共4个部分
包括总则、规划保障、操作流程、附则四个章节及附件。总则中阐述了制定本办法的法律法规依据及遵循的原则;规划保障章节中强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统筹安排各村建设用地时怎样在实用性村规划中合理布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操作流程则明确,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地块,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土地权属登记、项目方案设计及审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竣工规划核实等手续;最后附件内容对规划手续办理各环节资料清单进行罗列。
(二)《重庆市梁平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共4个部分
包括总则、登记原则及相关要求、权利登记及申请材料、附则四个章节。总则中阐述了制定本办法的制定依据和登记类型;登记原则及相关要求中强调了登记的前提和主体,拟入市地块应在依法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范围内,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权利登记及申请材料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基本保持一致;附则主要明确了解释主体和施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