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等相关部门的科学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我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和推动法治梁平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1.强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始终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规划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为局系统业务培训的必修课,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践行者、宣传者和推动者,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规划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和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本年度局党组和局属各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120余次。
2.强化廉政教育。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廉洁从政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三会一课”教育内容中。开展2023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系统损害营商环境的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制定《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制度》《关于工作纪律和作风效能问责办法》《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政务服务的十条措施》《作风建设“十严禁”》等文件,积极做好廉政风险排查,更新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深化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通过渝快政平台发布廉政提醒信息,进一步强调纪律规矩,筑牢思想防线。
3.严格开展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要求,结合规划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全面梳理局系统法治建设短板。根据重庆市区县(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严格问题导向,对标对表,逐一整改完善,助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实现了行政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将清理的行政权力职责范围内的69项办理事项全部一次性入驻行政服务大厅,3名工作人员全部进驻服务中心。二是全面实行四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全面梳理我局权力事项245项并及时纳入市网审平台。实现了一般变更登记、抵押登记及抵押注销登记业务、查封及解除查封登记业务,异议及注销异议登记业务实现“零”等候,立等可取。整合不动产登记、纳税窗口,实现了“一窗办理、即办即取”。商品房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登记结果生成电子证明,申请人可下载电子证明,实现不见面审批。三是积极落实“通办”工作,特别是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等常办业务,主动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沟通调整改进办理和数据统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四是积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工程建设领域审批改革”“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绩。严格按要求办理合并后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积极推进地形测绘、权属勘界、规划竣工测量、房屋测量等的联合勘验。试行分阶段整合相关测绘测量事项,减轻了企业负担,取得了明显成效。五是积极推进二手房交易与水电气联动过户等“一件事一次办”服务,精准指导服务对象办理路径、进件流程、资料上传,实现“一套资料、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次办结”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效率。
2.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一是规范发布,做好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准确、公开、透明发布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印发《政策解读工作制度》,聚焦规划编制、不动产登记、建设审批、单位预决算等重点领域,及时回应关切、解疑释惑,依法依规全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958条。二是明确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明确专人统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办理流程,要求依申请公开按照接收、登记、补正、办理、征求第三方意见、做出答复、送达、存档的程序开展,坚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畅通申请渠道。对依申请事项涉及多个科室(单位)的,加强组织研判和指导协调,严格时间节点,务必及时回复,不断提高服务质效。2023年,我局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8个,均已按时答复。
(三)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1.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制度。一是深入贯彻《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的管理,实行规范性文件由业务科室(单位)起草修改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分管领导组织论证、局政策法规科合法性审查、局办公室完备性审查、局长办公会审议、报送区司法局备案等程序,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制度。二是对我局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制度。动态更新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库,并在我区规范性文件工作系统完成登记。三是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长效清理机制。按照上级要求每两年对全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根据相关文件对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目前,以我局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4个,均已按程序报送区司法局备案。
2.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一是落实统一的案件文书模板。二是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立案、调查、取证、审查等环节均有文字或影像记录,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前,严格按照我局“一案一评审”要求组织案审会,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违法行为程度、处罚标准、处罚裁量权、执法程序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认真审查,集中分析,共同研讨和论证。三是全面推进法制审核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行政效能,行政处罚案件均需局政策法规科审核,并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进一步杜绝案件办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3.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我局选聘2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充实智囊团;在行政管理重大决策过程中,落实法律顾问事前咨询、事中审查、事后监督作用,充分借力,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办理。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要求局系统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保证执法主体的合法性。本年度组织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重庆市梁平区2023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并新办理行政执法证6个。
2.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的衔接,严格执行与区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梁检会〔2022〕3号)和《关于建立规划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配合机制的意见》(梁检会〔2022〕9号)。
(六)依法预防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1.完善本部门的信访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通过实行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严格落实承办人限期办理、错办追究、督促查办等制度,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利益诉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023年,我局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3件122人次;区信访办交办件19件,区府办交办件6件,区指挥中心交办件41件,市局交办件10件,来访件2件,来信件5件,完成率100%。通过上下各方联动,科室间密切配合,2023年我区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没有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等情况。
2.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坚持复议诉讼台账登记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及时更新案件动态。积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遵循“谁负责,谁应诉”原则,由具体行政行为的原承办业务科室(单位)收集、整理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积极应诉,实现权责统一。2023年,我局共计办理诉讼案件17件,行政复议1件,检察建议2件,司法建议1件。
(七)加强法治宣传工作。
一是通过局党组会、班子会、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二是在机关办公楼层的楼道、楼梯口及电梯口、会议室等显眼处均张贴了普法宣传材料,在不动产登记等办事大厅摆放宣传品,陈列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册。三是注重主题化学法普法,举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民法典主题普法宣传活动、12月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宣传日”等自然资源节点,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全方位、多样化普法,进一步引导全社会增强底线思维和法治观念,提升全社会保护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局在普法宣传方式和途径方面还较多地停留在传统的方式上,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方面创新性还不够,普法宣传教育效果不佳。二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干部仍未深刻认识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不能很好地把依法行政与做好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三是专业法律人才较为缺乏,法治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局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大力创新宣传方式。以我局公众信息网站为依托,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作用,采取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宣传教育与日常工作相结合的方法,以“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宣传日”等活动为切入点,最大程度地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对法治宣传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切实将法治宣传效果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加强教育培训的统筹谋划,有组织开展规划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特别是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执法实务的专项培训,强化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全面提高依法履职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进一步强化法治队伍建设。更加充分地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健全法治队伍的招录、选拔等机制,培养一批具有专业素养的法治人才,有效提升全局法治队伍整体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