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渝减委〔2023〕2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全区地质灾害概况
全区地处四川盆地东部平行岭谷区川东褶皱带,境内地貌受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和外应力长期作用的控制,地貌格局与区域构造行迹大体一致,沿北东向展布,地貌具有背斜成山、向斜成谷之特点,主要由低山、丘陵、平原三部分组成,形成岭谷相间、平行排列,以丘陵为主,山、丘、坝兼有的地形。随着全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类工程活动十分频繁,对地质环境的破坏呈逐年加重之势。截至目前,全区地质灾害隐患390处威胁2640户,9917人,11283间房,潜在经济损失37275万元,其中滑坡278处,崩塌(危岩)102处,不稳定斜坡3处、泥石流1处及地面塌陷6处。全区278处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全区28个乡镇(街道)均有分布,数量最多的为梁山街道39处;14处~20处之间的乡镇有蟠龙镇、文化镇、星桥镇、屏锦镇、福禄镇、曲水镇;其余乡镇(街道)均小于14处。全区崩塌(危岩)共有102处,约占全区地灾点总数的26%。分布在全区27个街道(乡镇),以梁山街道、回龙镇最多,分别有13处、9处;文化镇6处;虎城镇、屏锦镇分别为5处;其余乡镇分布有1~4处崩塌(详见附件1)。
二、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形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预测情况,结合我区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规律特点,
以及重点工程项目开工建设等外界因素,预计2023年全区地质灾害发生频率总体较常年偏高,较2022年明显偏高,特别是西部、北部和东部发生地质灾害风险较高,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三、重点防范区和重点防范期
(一)重点防范区。
一是分布于明月峡背斜两翼的梁平区西部滑坡崩塌重点防范区。主要分布于七星镇、虎城镇、龙胜乡、明达镇、礼让镇、袁驿镇等地。该区域位于明月峡背斜两翼,构造活动较强烈,区内地形坡度较大,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出露地层为三叠系上统须家河组~侏罗系中统沙溪庙组一段,岩性以砂泥岩为主。地质灾害以高陡斜坡发育的滑坡、崩塌为主,为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该区域重点保护对象为城镇、公路及人口聚集区。
二是分布于假角山背斜两翼的梁平区北部滑坡崩塌重点防范区。主要分布于复平镇、文化镇、星桥镇、合兴街道等地。该区域假角山背斜两翼,构造活动较强烈,属于构造剥蚀中丘地区,区内地形坡度较大,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地层岩性侏罗系中统新田沟组和沙溪庙组一段砂泥岩为主,地质灾害以滑坡为主。该区域重点保护对象为城镇及人口聚集区。
三是分布于铁峰山背斜两翼的梁平区东部滑坡崩塌重点防范区。主要分布于梁山街道、曲水镇、福禄镇、蟠龙镇、大观镇等地。该区域位于铁峰山背斜两翼,属于构造剥蚀低山地貌区,区内有一逆断层发育,构造活动强烈,出露地层为三叠系上统须家河组~侏罗系中统沙溪庙组二段,岩性以软硬相间的泥岩、砂岩为主,少许灰岩、页岩,顺向坡分布较广,易发生滑坡地质灾害。该区域重点保护对象为城镇、公路、水库周边地区及人口聚集区。
四是工程建设和其他行业重点防范区,包括乡村公路建设引发的滑坡等地质灾害,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滑坡和崩塌的形成,农村自建房形成的房前屋后斜坡失稳隐患。以上重点区域请各乡镇街道及部门加强监管和预防。
(二)重点防范期。
综合2023年强降雨偏早的预测以及近年来汛后灾害发生情况,2023年重点防范期起始时间为4月,延长至10月。综合我区地质灾害发生规律,重点防范区全年为重点防范期。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任务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防范胜于救灾”理念,始终坚持以防为主、综合施策,深入实施地质灾害“点线面”一体化风险管控,全力抓好地质灾害排危降险、避险搬迁和工程治理。全面提升抵御防范地质灾害风险综合能力,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风险调查。一是各乡镇(街道)及区级有关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以及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重点加强对综合遥感识别出的隐患点、存在变形的已有隐患点以及农村房屋前后边坡、学校、场镇、居民集中区,以及三个重点防范区等重点区域的全时段巡查。二是危岩(崩塌)排危降险。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在汛期来临前全部处置到位。三是组织技术力量做好综合遥感识别成果现场核查,经核查属于地质灾害隐患的,及时纳入管控。四是加强规律总结,深入推进地质灾害“点线面”一体化风险管控体系落地见效,提升灾害风险源头预防,划定用地布局“安全线”。
(二)加强群测群防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一是继续夯实“四重”网格体系,全面落实“四重”网格员,及时更新警示牌、边界桩、防灾预案等相关内容,严防死守已查明的 39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二是强化部门联合会商,切实做好强降雨期间和重要时段的会商研判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分析,准确识别超过降雨阈值区域及其分布的隐患点,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和组织做好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和搬迁避让等工作。三是继续派出8名驻守地质队员驻守乡镇(街道),指导、检查、监督所驻守乡镇(街道)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培训演练、地质灾害专业调查、核查、排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四是加强“四重”网格员的抽查,尤其加强强降雨期间和重点时期,对重点隐患点和重点防范区群测群防员的抽查,确保在岗在位状态。五是加强群专结合监测设备的管护和数据上报,加强监测设备的巡查和维护,及时处置预警信息,确保在线率达到90%以上。六是强化信息报送,坚持汛期群测群防员每周至少两次、片区负责人每周至少一次信息上报,全面掌握全区各隐患点动态和工作推进情况。七是加强已建成的900余台智能化监测预警运行维护管理,加快处置各类告警预警信息,形成闭环管理。
(三)继续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一是相关业主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大工程治理力度,确保荫平镇杨家坝滑坡、福禄镇狮子寨危岩、虎城镇猫儿寨危岩等工程治理项目按时完工。完工后,业主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并汇总项目计划、地方财政资金配套预算批复、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合同、勘查设计书、勘查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个环节的所有文件资料,按管理类、技术类、资金类等进行分类整理归档以备上级检查。二是坚持避让优先,各乡镇(街道)加强宣传,提前谋划,统筹危旧房改造、乡村振兴等项目和资金,实施地质灾害“金土工程”,按时保质完成我区800人的年度任务(详见附件2),相关乡镇(街道)要在5月拟定搬迁避让方案并报备。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避险搬迁工作已纳入年度考核,对未完成任务的乡镇(街道),年终考核时予以扣分。
(四)抓好地质灾害能力提升和调度指挥工程。一是注意气候变化对地质灾害发生机理、发展趋势、防范重点等方面的影响,加强气候变化形势下的地质灾害防治对策研究。强化防灾基础设施和基层能力建设,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各项应对工作准备。二是统筹调度指挥,完善市级重点调度和区级日常调度相结合的机制,构建立体化分级调度,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快速反应、先期处置机制;加强重大灾险情跟踪督促,建立管理台账,实行动态跟踪。三是做好强降雨期间避险撤离工作,乡镇要制定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避险转移撤离预案,做到提前避让、主动避让、预防避让,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灾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灾情不能正确研判时紧急撤离,加强撤离人员管控,做到“不安全,不返回”,严防人员擅自回流造成伤亡。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把手”负责和“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规划自然资源牵头、地勘支撑、部门协作、基层组织、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共同防治责任机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
区应急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组织开展较大以上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和调查评估工作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企业等生产活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预算安排,组织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区民政局负责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指导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内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统筹全区在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因施工诱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监管职责范围内公路沿线边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已建成移交并投入使用的城市道路及相应市政设施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区水利局负责水利设施及周边、水利工程移民迁建区高切坡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区教委负责全区所有学校及影响学校安全的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区文化旅游委负责指导做好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乡镇(街道)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组织制定实施本级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急预案和辖区内村(居)委、重要区域、重点企业以及已建群测群防点的防灾预案,当突发性地质灾害灾(险)情发生后,负责开展先期处置和抢险救援,并负责灾后善后和维稳工作。
(二)加强培训演练,提升处置能力。各乡镇(街道)及区级有关部门要制定计划,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有针对性地对片区负责人、基层换届后的一线干部、群测群防员开展应急处置、应急指挥决策能力培训和受地质灾害威胁及周边的群众开展地质灾害识别和防治能力培训。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普及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及防灾避灾科普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组织对辖区内全部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开展一次简易避险演练,对稳定性差、风险较大的隐患点可增加避险演练次数,让受威胁的所有群众熟悉突发情况下的预警信号、撤离线路和避难场所等,切实提高群众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大监管力度,减少灾害发生。各乡镇(街道)及区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本行业本区域内人为工程活动的监管,督促责任主体认真执行事前评估,事中按设计实施,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对交通干线沿线以及在建工程活动的弃渣弃土不合理堆放形成的人工堆积体(矸石山)、屋后高坡、农村切坡建房等重点部位的监管,督促建设单位(个人)按照要求开展整治,消除隐患。预防高压输电通道重大地质灾害发生。
各乡镇(街道)及区级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贯穿到项目规划、立项、设计、施工许可、验收等全过程,依照规划组织开展区域整体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禁止有关单位在地质灾害高风险区、高易发区和直接威胁区域从事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并落实防治措施建议,严密防范不当人为活动和采矿行为诱发地质灾害。
(四)强化督查考核,确保落实到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安委会已将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纳入年度考核。各乡镇(街道)及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属地属事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1.梁平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排查一览表
2.梁平区2023年金土工程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计划表
3.梁平区2023年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4.梁平区2023年中小型地质灾害工程治理任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