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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7373P/2024-000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事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城区(梁山城区、双桂城区、火车北站片区、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具体规划事务工作。

2.承担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个人农房建设的具体规划事务工作。

3.承担城区老旧小区增设电梯的具体规划事务工作。

4.承担乡镇规划区内开发建设项目、镇域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农村集中居民点等建设项目的具体规划事务工作。

5.承担制作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控制线和核算建设项目规划指标。

6.承担国有土地划拨、出让规划条件函和设计要求文书的具体规划事务工作。

7.参与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选址定点,现状资料收集调查、整理上报。

8.协助对镇乡规划业务知识的指导和培训工作。

9.为建设工程项目提供规划相关的技术性服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规划事务中心内设3个机构科室,分别是综合科、城区建筑工程规划事务科、镇乡建筑工程规划事务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76.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6.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0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00万元;收入比2023年增加39.1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9.1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76.7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0.79万元;支出比2023年增加39.1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9.18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79万元,比2023年增加3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增加39.1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调入2人,致使基本支出经费预算拨款增加;项目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我单位无项目支出安排。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我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比2023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我单位2024年无项目支出,不涉及绩效目标管理。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吴晓宇    联系方式:023-53337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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