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MB1957373P/2022-0003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袁驿管理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2-02-15 | 发布日期 | 2022-02-15 |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7373P/2022-0003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袁驿管理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2-02-15 |
发布日期 | 2022-02-15 |
一、单位基本情况
(1)负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
(2)实施耕地保护,协助建设用地征收、征用、出让和划拨现场踏勘,协助办理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复垦和土地整治工作。
(3)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协助辖区自然资源调查、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
(4)负责乡镇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及重要交通干线、重要地块农村居民住宅建设规划、用地审查;负责辖区内国有土地上个人建房规划、用地初审工作;配合乡镇开展集体土地上农村居民建房选址及审批工作;配合乡镇加强辖区内建设项目日常管理。
(5)协助管理辖区内的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设定后的开发利用行为,保护地质环境。
(6)对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防治方面违法案件开展巡查,参与协调拆迁、土地权属、矿业权等纠纷。
(7)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8)负责辖区内的相关信访维稳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基层所,不设机构科室。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2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6.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76.09万元,主要是我单位在编人员增加三人,所以经费拨款增加76.0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26.6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0.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01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预算106.6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76.09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增加三人,基本支出预算增加76.09万元。
三、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60万元,比2021年增加76.0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60万元,比2022年增加58.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在编人员增加三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8万元,为本单位非税收入征管成本。
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袁驿管理所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00万元,比2021年减少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1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计划安排;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1年减少3万元,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接待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较2021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车性能较好,预计公车维修维护费会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1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新的公务用车采购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杨强 联系方式: 023-5363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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