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MB1957373P/2021-000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1-03-30 | 发布日期 | 2021-03-30 |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7373P/2021-000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1-03-30 |
发布日期 | 2021-03-30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监督管理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区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指导集约节约利用。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市场监管。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区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组织划定全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重要专项规划,负责对涉及国土空间利用保护的其他各类专项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承担区政府交办的重要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
7.负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建立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建设时序、范围、内容等引导和管控机制。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城市道路及其市政管线工程的综合协调,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规划条件、用地预审、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和有偿使用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全区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8.负责自然资源文化的挖掘、研究、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区历史文化总体规划及其专项规划编制,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的规划管理与规划统筹工作。
9.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全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10.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全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性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1.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全区地质勘查规划并负责实施。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方案。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和防治工作。指导开展全区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13.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全区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全区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4.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基础测绘和和重大项目测绘,负责测绘行业管理。拟定全区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全区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15.承担全区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督察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权属调查、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空间规划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16.负责全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7.承担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后的监督管理工作。
18.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19.归口协管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
20.承担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1.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2.职能转变。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单位构成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级)下设科室15个:办公室、党建科、空间用途管制科、耕保生态修复科、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科、自然资源利用科、空间规划编制科、城区规划管理科、乡镇规划管理科、地质矿产管理科(安全管理科)、信息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科、信访科。
直属事业单位10个:重庆市梁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重庆市梁平区规划自然资源信息中心、重庆市梁平区规划事务中心、重庆市梁平区规划监察执法支队、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展览馆、重庆市梁平区规划自然资源档案馆、重庆市梁平区国土资源房屋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梁平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中心、重庆市梁平区国土整治中心、重庆市梁平区地质环境监测站。
基层管理所12个:梁山所、双桂所、礼让所、合兴所、蟠龙所、云龙所、新盛所、柏家所、虎城所、袁驿所、屏锦所、福禄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9355.53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2020年增加1139.45万元,主要原因是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项目预算安排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9355.5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预算7.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60.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47.2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10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预算7164.09,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45.4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1431.0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1139.4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8.7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120.7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55.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55.53万元,比2020年增加1319.45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3041.98万元,比2020年增加18.7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每年基本工资调整,二是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2.项目支出6313.55万元,比2020年增加1300.75万元,主要原因是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项目预算安排增加。
(二)本部门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0年减少18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36.0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2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00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规划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自然资源调查与保护等工作,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的频率较高。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5.49万元,比上年减少18.1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出人员7名,使定额公用经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补贴等减少。该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补贴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17.1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9.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47.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117.1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9.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47.46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313.5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3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秦家春 联系方式:023-53232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