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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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公安部、市公安局和梁平区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密结合我局实际,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提升梁平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依托梁平区人民政府网、梁平电视台、梁平报等平台对我局工作进行公开,累计公开各类信息23件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共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件,同比持平。经审查,该公开申请内容为公安人口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七)项之规定,已告知申请人依照公安部或重庆市公安局《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我局通过多项举措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渠道,严格保密审查制度,保护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和个人信息安全;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发布流程,严格落实逐级审签机制;三是强化教育培训,严明工作流程和纪律,强化责任追究。

(四)规范平台建设

2024年,我局主要依托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网站开展信息主动公开。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民生领域事项,依托梁平本地媒体“梁平万事通”和自建“平安梁平”微信公众号进行指引性提示,强化政务服务效率。

(五)监督保障

2024年,我局强化组织保障,各职能部门和基层所队主要领导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明确责任分工,严格“一事一审”,强化措施落实:一是法制支队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二是警令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查;三是督察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同时,严格按照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开展季度自查,全年未出现表述错误、办事指南要素不准确、政策文件超期发布或长期不发布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8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8383

行政强制

36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0.1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工作的内容需进一步细化、形式需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改进情况:一是围绕重大决策和涉及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警务事项,全过程推进信息公开,全流程优化政策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监督作用。二是依托“渝快办”“警快办”等新渠道,全力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等各项工作,回应群众期待和需求。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推进信息公开和保密管理培训纳入年度政治轮训工作,主动查找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开展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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