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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建成《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由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警令处负责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在“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www.cqlp.gov.cn)全文公开,联系电话:023-5324206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梁平区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并针对社会关注度高、范畴涉及面广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等政府信息,及时面向社会主动公开。

(一)落实主动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高行政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公安机关信息,实现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推进梁平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168通过区公安局官方认证政务微博、微信及抖音等媒体平台发布信息9128条。

(二)严格依申请公开。按照《条例》要求,编制公布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告知信息获取方式、申请公开的格式表格和申请公开办理流程。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区公安局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公开信息需严格把关,经三审三校后才能予以发布,确保信息内容符合国家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确保数据准确无误,确保信息符合保护知识产权等有关规定。

(四)完善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制度统筹,理顺信息归类与发布逻辑,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公开报告、地方平台链接等五大信息板块,创新构建“1+5+N政府信息发布体系,即1个平台归口发布,5大信息公开板块,N个主动信息公开栏目。实现信息发布指引明确、条理清晰、衔接连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00%覆盖。

(五)狠抓监督保障。成立由局长任主任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设置了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023-53242062,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余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9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687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9.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积极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少数信息公开质量不够高;由于公安工作具有保密性,绝大部分内部信息不宜对外公开,同时很多(如户籍政策性)信息由上级公安机关制作,我局只需负责执行,不负责具体制定及解读政策,政策解读类信息较少。

2022年,我局将继续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更好地履行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的职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为重点,继续采用多种形式,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梁平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点,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

202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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