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我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域有哪些?
答:我区城市建成区为重点管理区,具体范围为:
①双桂街道辖区内的所有社区,以及兴隆村、松竹村、凉水村;
②梁山街道辖区内(除蓼叶社区外)的所有社区,以及清都村、时代村、白沙村、罗汉村、土桥村、群益村、石马村、西池村、东明村;
③合兴街道辖区内的石桥社区;
④金带街道辖区内的金桂社区;
⑤仁贤街道辖区内的沙河铺社区;
⑥星桥镇辖区内的星桥社区。
2.问:我区养犬一般管理区域有哪些?
答:除重点管理区域外的其余区域为养犬一般管理区域。
3.问:办理犬只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答:一般管理区内个人申请养犬登记,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①养犬人个人身份证件;
②固定住所信息;
③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
④犬只品种、照片、主要体貌特征。
重点管理区内个人申请养犬登记,除前款规定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供材料:
①房产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②植入电子标识或者采取生物技术识别等方式形成的犬只个体识别信息。
一般管理区单位申请养犬登记,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①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③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
④犬只品种、照片、主要体貌特征;
⑤养犬用途说明及安全管理措施;
⑥犬只饲养场所证明;
⑦看管犬只专门人员的身份证明;
⑧植入电子标识或者采取生物技术识别等方式形成的犬只个体识别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