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所在地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后,机动车回收企业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审查《机动车注册、转让、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属于校车、大型客车、重型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应当由车辆所在地辖区区县车管所或车管分所监督解体,并审查、制作、上传机动车解体前的整体照片、解体后包含车辆识别代号的车身车架照片或者电子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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