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2024年度宾馆、旅店
部门联合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公安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现将《重庆市梁平区2024年度宾馆、旅店部门联合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梁平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4月17日
重庆市梁平区2024年度宾馆、旅店部门联合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宾馆、旅馆行业市场秩序,提升监管效能,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2024年度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梁平市监联席会办〔2024〕1号)精神,结合全区宾馆、旅店行业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部门、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由区公安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消防救援支队为配合部门。检查对象为全区营业的各类宾馆、旅店。
二、检查依据、检查比例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检查比例:按照要求对我区正常营业宾馆、旅店营业总数4%比率随机抽取待查对象;本次抽取宾馆、旅店数为5家。
三、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时间为2024年4月-6月。
四、检查内容
检查的重点是宾馆、旅店业经营者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取得情况和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包括公共场所卫生状况、治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对食品销售安全、消防安全职责履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卫生管理情况。是否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是否按规定建立卫生管理制度(档案);是否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是否按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是否按规定对空气、水质、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是否按规定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结果。
(二)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情况。是否按规定配备、使用防病媒生物或废弃物存放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设置、使用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设置、使用公共卫生间。
(三)通风系统管理情况。是否按规定建立完整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是否按规定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卫生检测或卫生评价;是否按规定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
(四)用品用具管理情况。是否按规定对公共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是否按规定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是否索取公共卫生用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
(五)许可证及治安安全情况。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是否落实住宿人员实名登记制度,检查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宾馆“五必须”规定情况,值班巡查制度、财物保管制度、情况报告制度、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及报备制度。
(六)视频监控系统情况。系统运行是否正常;视频监控是否全覆盖,视频图像的存储时间是否达到30天。
(七)安全防范设施情况。是否设有贵重财物保险柜(箱);客房门、门窗是否符合防盗要求,临街或者易翻越、易坠落门、窗是否设置安全防范设施。
(八)消防安全情况。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员工消防知识培训及应急演练情况等。
(九)宾馆、旅店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直接查看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销售现场相关情况。
(十)其他有关情况。
五、检查程序
(一)公示检查方案。公示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投诉。对社会公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不进行“双随机”抽选,立即实施检查、处置。
(二)“双随机”抽选。区公安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区消防救援支队有关科室确定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双随机”的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
(三)开展检查工作。检查人员到被检查单位的经营场所和作业现场,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检查方法:一听宾馆、旅店经营者经营工作情况介绍;二看宾馆、旅店经营者生产经营基础资料台帐;三查宾馆、旅店经营者组织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现场检查结束后与被检查单位进行工作交流,听取检查对象意见和建议。根据工作实际,可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参加检查。
(四)检查结果运用。检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站上将抽查结果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检查事项和检查结果,依法依规调整抽查结果公示的方式和范围。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线索,启动调查程序,依法予以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高效完成此项工作。
(二)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普法宣传。在执法检查中,检查人员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并结合检查情况进行充分释法说理,督促引导宾馆、旅店经营者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三)规范检查程序,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双随机”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抽选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如实记录抽取过程。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按规定出示执法证件,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检查行为,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执法检查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不得泄露检查过程中知悉的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否则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 2024年4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