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57N/2021-0002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公安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关于返还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1-04-28 | 发布日期 | 2021-04-28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57N/2021-0002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公安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关于返还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1-04-28 |
发布日期 | 2021-04-28 |
梁平区公安局办理殷某某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殷某某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666662745791102 (户名:黄俊,归属行:浙江网商银行),梁平区公安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殷某某,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27日。
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梁平区公安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叶川;联系电话:15870555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