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57N/2025-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公安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发布日期 | 2025-02-25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57N/2025-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公安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发布日期 | 2025-02-25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的职能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部署全区公安工作;研究全区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为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及民警教育训练、人员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收集、掌握影响稳定、社会治安的信息,参与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管理全区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维护本区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依法管理本区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负责管理本区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以及执法制度建设;依法管理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区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培训;管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辖区的交通事故;负责全区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本区计算机信息系统、互联网安全保护、网络监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警卫工作;依法承担刑罚执行和对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羁押场所的管理工作;对全区境内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制定本区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开展公安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对本行业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切实做好招标文件备案、信息公开、开标评标监督、投诉处理、合同备案等工作;承办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内设机构二十个,各内设机构规范简称依次为:警令处、政治处、指挥中心(情报信息支队、挂犯罪举报中心牌子)、警务保障处、警务督察支队(审计室、挂民警维权办公室、民意监测中心牌子)、科技信息化科、法制支队(挂案件管理中心牌子)、出入境管理支队、治安管理支队(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支队牌子)、刑事侦查支队、智慧侦查中心、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禁毒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食药环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挂重庆市梁平区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牌子)、特警支队(挂警卫处牌子)、重庆市梁平区看守所、重庆市梁平区拘留所(戒毒所)、监察留置管理支队,派出所二十六个。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7939.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939.14万元;收入比2024年减少349.6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349.6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7939.1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3729.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3.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8.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7.07万元;支出比2024年减少349.6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50.3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99.3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939.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39.14万元,比2024年减少34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94.8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梁平区公安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减少50.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年初人员较2024年减少,基本支出预算相应减少;项目支出10844.27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各项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及公安执法办案能力提升等,比2024年减少299.36万元,主要原因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年初预算较上年减少。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500万元,与2024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35万元,比2024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比2024年减少260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65万元,比2024年增加26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未购置执勤执法车辆,公安执勤执法车辆长期超负荷运转,车辆技术性能消耗严重,无法满足公安工作实际需求,本年亟需购置执勤执法车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423.6万元,比2024年减少62.77万元,主要原因为2025年年初人员减少,公用经费预算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2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939.1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8辆,均为执勤执法用车。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4辆,均为执勤执法用车。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单位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春羽 联系方式:023-5324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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