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8008652257N/2022-0003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梁平区公安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09-30 | [ 发布日期 ] | 2022-09-30 |
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具体负责全区国省县道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指导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及处理,负责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施画与维护,重点道路基础交通设施建设管理,负责全区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等。
(二)机构设置。支队下设11个队(所),其中4个业务部门:综合大队、事故预防与处理大队、秩序管理大队和车辆管理所;2个勤务大队:梁山和双桂勤务大队;5个公路巡逻民警大队:分别是礼让、屏锦、袁驿、云龙和福禄公路巡逻警察大队。人员情况:年末实有人数72人。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无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257.36万元,支出总计3257.3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0.80万元、减少12.63%,主要原因: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精神,按规定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公用经费及“三公经费”的管理及使用。
2.收入情况。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257.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0.80万元,减少12.63%,主要原因: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今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减少公用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257.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0.80万元,减少12.63%,主要原因: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精神,按规定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公用经费及“三公经费”的管理及使用。其中:基本支出2705.65万元,占83.06%;项目支出551.71万元,占16.94%。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与2020年情况相同。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57.3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29.77万元,减少11.66%。主要原因: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精神,按规定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公用经费及“三公经费”的管理及使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57.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9.77万元,减少11.66%。主要原因: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精神,按规定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公用经费及“三公经费”的管理及使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1.91万元,增长12.89%。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职务、职级变动正常增资;二是新城红绿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无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7.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9.77万元,减少11.66%。主要原因: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精神,按规定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公用经费及“三公经费”的管理及使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1.91万元,增长12.89%。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职务、职级变动正常增资;二是新城红绿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无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上年情况相同。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2917.88万元,占89.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1.92万元,增长14.61%,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职务、职级变动正常增资及新城红绿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8.57,占4.86%,与年初预算相一致。
(3)卫生健康支出86.28万元,占2.65%,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住房保障支出94.64万元,占2.91%,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05.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7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34万元,增长11.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务、职级变动增资及正常工资晋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026.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5.44万元,下降27.29%,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管控公用经费使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辅助警务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差旅费、维护维修费、专用材料购置费、会议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7.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2.45万元,下降70.2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51万元,下降18.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7.55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执法、查处交通违法犯罪、维护道路交通管理秩序、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大庆安保等工作所需的车辆油料费、车辆维修费、保险费及其他车辆消耗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45万元,下降68.3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从严控制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19万元,下降17.6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维护费2.0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57.1%%,主要原因是严控支出导致会议费用支出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9万元,下降98.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6.95万元,比2020年决算数减少385.44万元,降低27.29%,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管控公用经费使用。比年初预算增加773.49万元,增长305.17%,主要原因是将以前年度中执法办案活动中产生的各类商品服务支出全部反映至机关运行经费中,而年初预算与决算口径不一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气费、邮电费、办案差旅费、维护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培训费、劳务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福利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0.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4.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5.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6.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9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3.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2.74%。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551.72万元;无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项项。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率100.0%,完成了一是交巡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是电子警察系统建设即梁平区碧湖大道与鸿湖路,碧湖大道与知德大道交叉路口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梁平区国省道交通设施建设项目;仁贤岔路口红绿灯建设项目;正龙路与钟文路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施项目;梁平国省道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增量工程。优化了执法办案环境,使道路秩序更加畅通,车辆和行人通行更加安全,执法公信力和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2021年度电子警察系统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了电子警察系统建设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5.39万元,执行数为325.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产出和效果:完成了梁平区碧湖大道与鸿湖路,碧湖大道与知德大道交叉路口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梁平区国省道交通设施建设项目;仁贤岔路口红绿灯建设项目;正龙路与钟文路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施项目;梁平国省道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增量工程。
(2)公开内容。详见表格。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
财政处室 |
综合大队 |
自评总分(分) |
99.41 | |||||||||||
部门 联系人 |
王伟晨 |
联系电话 |
15826199868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 资金 (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2885.45 |
3257.36 |
3257.36 |
100 |
10 |
9.97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一是强化学习和基层党建工作,狠抓中层干部和重点人员管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二是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确保社会持续平稳:严查交通违法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道路安全宣传、完成全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三是完成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施划标志标线,更换维修标志标牌,建设红绿灯及违停抓拍等电子警察设施设备;四是推进民生警务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都梁人民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
一是强化学习和基层党建工作,狠抓中层干部和重点人员管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二是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确保社会持续平稳:严查交通违法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道路安全宣传、完成全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三是完成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施划标志标线,更换维修标志标牌,建设红绿灯及违停抓拍等电子警察设施设备;四是推进民生警务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都梁人民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
交巡警支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主线,聚焦抓好服务群众工作,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以实际行动检验学习贯彻成效。全年开展了27项专项整治行动,交通纠违138406起;落实了企业主体责任,实现年终“两客一危”审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100%;完成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道路安全宣传工作;完成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提升城市智慧化管理水平,确保道路畅通有序;累计完成民爆烟花物品引道护送任务525次,交通安保工作任务26次;推进民生警务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秩序保畅,提升群众生活安全感、满意度和获得感。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 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 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交通违法行为查处 |
万起 |
≥ |
10 |
13.84 |
13.84 |
100 |
15 |
15 |
是 | |||||||
办理车驾管业务数 |
万笔 |
≥ |
10 |
10.79 |
10.79 |
100 |
15 |
15 |
是 | |||||||
施划整改标志标线数 |
平方米 |
≥ |
10000 |
11212 |
11212 |
100 |
10 |
15 |
是 | |||||||
电子警察系统正常运转天数 |
天 |
≥ |
360 |
360 |
360 |
100 |
10 |
15 |
是 | |||||||
交通肇事命案侦破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成率 |
% |
= |
100 |
99.06 |
99.06 |
99.06 |
10 |
9.91 |
是 | |||||||
交通安全宣传覆盖人数 |
万/人次 |
≥ |
45 |
47 |
47 |
100 |
10 |
10 |
是 | |||||||
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
% |
≥ |
100 |
95 |
95 |
95 |
10 |
9.5 |
是 | |||||||
说明 |
一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电子警察系统建设 |
项目 编码 |
自评 总分 (分) |
89.5 | ||||||||||||
主管 部门 |
梁平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
财政 处室 |
综合大队 |
项目 联系人 |
王伟晨 |
联系电话 |
15826199868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325.39 |
325.39 |
325.39 |
100 |
10 |
10 | |||||||||||
其中: 区级支出 |
||||||||||||||||
补助区县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梁平区碧湖大道与鸿湖路,碧湖大道与知德大道交叉路口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梁平区国省道交通设施建设项目;仁贤岔路口红绿灯建设项目;正龙路与钟文路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施项目;梁平国省道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增量工程 |
完成梁平区碧湖大道与鸿湖路,碧湖大道与知德大道交叉路口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梁平区国省道交通设施建设项目;仁贤岔路口红绿灯建设项目;正龙路与钟文路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施项目;梁平国省道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增量工程 |
完成了梁平区碧湖大道与鸿湖路,碧湖大道与知德大道交叉路口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梁平区国省道交通设施建设项目;仁贤岔路口红绿灯建设项目;正龙路与钟文路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施项目;梁平国省道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增量工程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完成电子警察系统建设数量 |
个 |
≥ |
5 |
5 |
5 |
100 |
10 |
10 |
是 | |||||||
电子警察系统建设项目质量 |
定性 |
优 |
优 |
优 |
100 |
15 |
15 |
是 | ||||||||
项目完成进度 |
百分比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电子警察系统建设成本 |
万元 |
≤ |
325.39 |
325.39 |
325.39 |
100 |
15 |
15 |
是 | |||||||
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财产安全 |
定性 |
维护社会秩序及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
维护社会秩序及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
社会秩序更加良好、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
100 |
15 |
15 |
是 | ||||||||
保障道路交通秩序畅通 |
定性 |
保障道路秩序畅通,保障车辆及行人的安全通行,增强执法公信力群众安全感 |
保障道路秩序畅通,保障车辆及行人的安全通行,增强执法公信力群众安全感 |
道路秩序更加畅通,车辆和行人通行更加安全,执法公信力和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
100 |
15 |
15 |
是 | ||||||||
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
% |
≥ |
100 |
95 |
95 |
95 |
10 |
9.5 |
是 | |||||||
说明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见附件。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242202。
附件:
梁平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电子警察系统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上级财政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无上级财政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二)区级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电子警察系统建设项目资金325.39万元,其中,本级财政资金155.70万元,债券资金169.69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至2021年末,电子警察系统建设项目实际到位资金325.39万元,本级财政资金155.70万元,债券资金169.69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电子警察系统建设项目实际支出325.39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电子警察系统建设项目中,按项目建设进度筹措调度资金,严格经费使用审批,并按项目进度支付款项,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完成了梁平区碧湖大道与鸿湖路,碧湖大道与知德大道交叉路口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梁平区国省道交通设施建设项目;仁贤岔路口红绿灯建设项目;正龙路与钟文路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施项目;梁平国省道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增量工程5个项目。
(2)质量指标。
建设项目符合设计质量要求,并已投入使用,正常运行。
(3)时效指标。
2021年已完成梁平区碧湖大道与鸿湖路,碧湖大道与知德大道交叉路口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梁平区国省道交通设施建设项目;仁贤岔路口红绿灯建设项目;正龙路与钟文路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施项目;梁平国省道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增量工程5个项目,且已投入使用。
(4)成本指标。
该项目2021年度总共投入325.3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保障道路秩序更加畅通,保障车辆及行人的安全通行,执法公信力和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2)经济效益。
社会秩序更加良好、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稳定有序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的建设,提高了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生命财产得到有效保障,满意度指标进一步提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电子警察系统建设项目绩效自评,进一步增强了项目建设相关法规制度的学习,对项目建设的管理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效益观念有了新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