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733970274Y/2025-000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重大项目建设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梁平区蟠龙镇扈槽村传统村落民居修缮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 ||
成文日期 | 2025-02-24 | 发布日期 | 2025-03-03 |
索引号 | 11500228733970274Y/2025-000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重大项目建设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梁平区蟠龙镇扈槽村传统村落民居修缮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
成文日期 | 2025-02-24 |
发布日期 | 2025-03-03 |
重庆双桂农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梁平区蟠龙镇扈槽村传统村落民居修缮改造项目立项的函》(双桂集团函〔2025〕5号)文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梁平区蟠龙镇扈槽村传统村落民居修缮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2502-500155-04-05-694040。
三、项目法人:重庆双桂农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梁平区蟠龙镇扈槽村。
五、建设性质:改建。
六、建设期限:2个月。
七、实施方式:以工代赈方式。
八、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实施民居修缮改造41栋,13580平方米。其中:安居型23栋(约7883平方米)、宜居型13栋(约3896平方米)、乐居型5栋(约1810平方米)等。
九、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47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
十、请接此批复后,认真开展前期工作,及时推进项目建设。在招投标中明确以工代赈要求。项目业主单位要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明确以工代赈用工及劳务报酬发放要求,将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和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等相关事宜纳入招标文件;在工程服务合同中与施工单位约定相关责任义务,将实施以工代赈当地群众用工规模、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和形式等情况,作为专门条款列入合同。
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