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机动车路内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梁平发改发〔2022〕165号
重庆新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为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机动车停放设施合理有效利用,缓解道路交通拥堵状况,利用价格杠杆引导更多机动车使用路外停车设施,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路内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2〕1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机动车路内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路内停放服务收费范围
由城市管理、公安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利用城市道路划设的机动车停放泊位。
二、路内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按照路内高于路外、重点管理区域高于一般管理区域、白天高于夜间等原则实施差别化收费政策。
城区机动车路内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区域类型 |
停放时段 |
收费标准 |
备 注 |
重点管理区域 |
白天 (8:30含—20:30含) |
1.50元/半小时·泊位 |
新城:芳桂路、红桂路、玉桂路; 老城:名豪片区、西池片区。 |
一般管理区域 |
白天 (8:30含—20:30含) |
1.00元/半小时·泊位 |
除重点区域以外机动车路内停放区域 |
三、路内停放服务收费规则
机动车路内停放服务收费时段每天8:30-20:30,其余时段免费;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一个计费单位按一个计费单位计费;不得采取包月、包年等其他方式收费;同一机动车辆同一泊位单次停放每天最高收费不超过22.00元。
四、路内停放服务收费减免范围
路内停车泊位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免收停放服务费,超出15分钟的从始停时间起计费;军车,执行紧急任务时的制式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抢修救灾车辆免收路内停放服务费;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减免政策的其他车辆,应免收或减收路内停放服务费。
五、其他事项
(一)路内停车泊位经营管理者应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加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做到规范停放;
(二)路内停车泊位经营管理者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区市场监管部门有关明码标价方式的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将收费主体、价格形式、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减免范围、市场监督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六、本通知自2021年4月15日起执行。原梁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县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梁平发改发〔2015〕170号)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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