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激励政策》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重庆市梁平区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激励政策》已经区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梁平区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激励政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28号)文件精神,精准推动各项纾困措施和惠企政策直达企业,进一步优化全区营商环境,特制定我区《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激励政策》。
一、租金补贴。筹集资金100万元,对租赁工业园区及第三方标准厂房的小企业,按其当年实付租金的30%以内给予补贴,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稳增长补贴。筹集资金300万元,对上半年规上企业产值增幅超过全区规上工业产值平均增速的奖励0.5万元,超过全区规上工业产值平均增速的50%及以上的企业奖励1万元,超过全区规上工业产值平均增速的100%及以上的奖励2万元(三项产值增幅奖励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统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四上”企业升规奖励。筹集资金800万元,对达到“四上”标准并首次(不含往年企业)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工业企业、批零住餐企业、服务业企业、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分两年兑现奖励。(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统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贷款贴息。筹集资金300万元,对年度企业实际缴纳税收100万元、20万元以上的“四上企业”分别给予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50%、30%的贷款贴息补助。单户企业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且不得高于企业实际缴纳的税收。(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
五、智能制造补贴。筹集资金300万元,支持企业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为重庆市数字化车间一次性给予25万元奖励,认定为重庆市智能工厂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
六、企业“上云上平台”补贴。筹集资金200万元,支持企业应用公有云、私有云或混合云平台服务,开展“上云上平台”。区财政连续3年对企业的平台服务费给予补助,每年兑现一次,其中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分别补助平台服务费75%、40%、15%,且原则上单户企业的补助费用分别不超过6万元、4万元、1.5万元。(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
七、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筹集资金2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绿色产品、绿色工厂、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和重庆市级绿色工厂、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按市级以上奖励标准的50%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
八、科技创新奖扶。筹集资金1300万元,对新认定(或备案)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含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等创新基地和研发机构,国家级、市级分别一次性补助150万元、20万元;新认定的重庆市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一次性补助10万元;新认定的市级法人化新型高端研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分别一次性补助100万元、30万元;新认定的市级重大新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依据市级部门下达研发投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按其市级补助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牵头新制定重庆市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并经市级、国家、国际标准委员会认定通过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
九、两化融合补贴。筹集资金100万元,支持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建设,列入国家、重庆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工业园区管委会、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企业招工补贴。筹集资金200万元,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院校等送工单位为区内获得重庆市重点电子配套企业认定的企业输送人员,连续工作满30天及以上的,按平均500元/人·30天标准给予送工单位每次最长不超过90天的补贴,每年每人最多享受两次。(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区财政局)
本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