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县通办工作的通知
梁平府办发〔2021〕32号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第三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
跨区县通办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第三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县通办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32号)精神,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异地办,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第三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县通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重庆市第三批“跨区县通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附件1),积极主动与市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按照市级主管部门统一的办理流程,落实收件受理、过程办理、办结送达等工作,推动同一事项在全市范围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二、区行政服务中心、区人力社保(含医保)厅、区交通厅、区公安局交巡警厅、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梁平分中心设置“跨区县通办”窗口,推行“收受分离”模式,实现“就近申请、异地收件、内部流转、属地办理、邮寄送达”,推动第一、二、三批跨区县通办事项落地落实。
三、区政务服务办要加强对“跨区县通办”工作的跟踪督促。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责任人员,建立工作台账,确保第三批通办事项于2021年11月底前通过“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方式实现“跨区县通办”。为便于工作联系,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于2021年5月12日前将《跨区县通办工作联系表》(附件2)反馈至区政务服务办(联系人:陶海平,联系电话:81171102,电子邮箱:1048543248@qq.com)。
附件: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第三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县通办的通知》
2.跨区县通办工作联系表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跨区县通办工作联系表
单位名称 | 分管领导 | 工作人员 |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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