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3部门 关于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印章的通知
渝市监发〔2020〕31号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创业稳就业,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企业获得感,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为我市新开办企业提供一套免费印章,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自2020年6月1日起(追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我市新开办的企业提供一套免费印章(含公章、财务章、发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共4枚)。
二、技术标准
印章刻制承接单位制作的印章规格和式样应符合《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规定,印章的外观、章面、章面和章面连接、辅助识别特征、印油(印泥)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行业标准241.9-2000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第9部分:印章质量规范与检测方法》的要求,具有经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报告。
三、指导价格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并参考国内其他城市收费水平,确定我市新开办企业单套印章政府采购指导价为人民币300元(回墨印章),各区县(自治县)及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均简称各区县)可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当地新开办企业单套印章政府采购价(不应超过指导价)和印章刻制承接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印章是降低开办企业成本的重要举措,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一)各区县辖区范围内新开办的企业,其首套印章刻制费用纳入当地区县政府(管委会)财政保障;市市场监管局新登记的企业由市财政保障相关费用。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新开办企业单套印章价格和印章刻制承接单位,填写《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承接单位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于2020年5月25日前传真至63712983,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cqgszcj@126.com。
(二)各区县确定的印章刻制承接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在接到刻制印章需求后2个小时内,完成制作并将印章送达各区县行政服务中心开办企业综合窗口。二是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三是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
(三)市财政局将指导各区县按照务实节俭、保证质量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将对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进行优化,保证各区县确定的印章刻制承接单位公平承接刻制业务。市公安局将加强对印章刻制行业的监督管理,引导印章刻制行业提升服务质量,更加规范、高效地刻制印章。各区县行政服务中心要为印章刻制承接单位配送印章提供便利,保障印章制作后顺利送达开办企业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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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公安局
2020年4月30日
(信息公开属性:不予公开)
附件
重庆市区(县)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承接单位
区县(盖章): 单套印章价格:(元)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可续行)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