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根据领导干部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办公室具体抓,业务科室紧密配合的多方位立体式工作格局,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导,确保工作全面扎实有序推进。二是夯实目标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3次,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事项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全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
(二)加强业务学习,增强法治素养。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区发展改革委领导班子坚持以上率下、带头示范,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先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与普法在线考试,进一步树牢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二是切实加强宣传普及。充分利用粮食科技周、世界粮食日、全国生态月、以案为鉴警示教育等活动,通过宣讲、发放宣传彩页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宣传长江保护法、安全生产法,不断提高群众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学法用法的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依法履行职责,提高法治水平。
1.扎实推进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一是根据《重庆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我区多部门开展涉企经营许可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定时在官方网站、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发布信用承诺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布承诺履行情况,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查询。二是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推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市场准入、行政审批、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领域的应用。三是印发《关于梁平区全面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通过开展企业信用分级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加快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衔接融合,实现精准监管、综合监管和智慧监管。四是建立完善各领域、各部门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追究失信责任,推动信用报告应用,落实信用修复机制。
2.扎实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梁平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启动“信用梁平”建设工作,配套出台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信用“红黑名单”制度运用。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实施信用核查,行政审批环节查询使用“红黑名单”嵌入到公共服务办理流程,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行政审批、稳岗返还、资金补助、专利和科技奖励等管理事项中明确对市场主体使用信用核查。
3.扎实推进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保障工作。开展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
4.扎实推进扩大市场准入工作。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梁平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设,负责审定专项实施方案,研究协调重大事项。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每年组织召开1—2次会议,针对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好“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同时要求各成员单位落实好法律法规和“三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并全面夯实监管责任。在具体的行政审批方面,要求不得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落实“非禁即入”要求,对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得违规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和变相设定准入障碍。对清单所列事项,持续优化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正确高效地履行职责。
5.扎实推进项目审批工作。制定并执行《梁平区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试行)》,对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一是简化立项。估算总投资10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按照“三重一大”规定决策。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概算。二是简化可研审批。估算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以及部分改扩建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以合并审批,只审批一次(对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安全的项目除外)。涉及国家事权、资金待安排等原因导致可行性研究报告暂时无法审批的,可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作为后续开展论证、办理手续的技术要件。三是推行容缺办理、承诺办件。对满足基本审批条件、申报材料主件齐全,在其他条件和申报材料暂缺的情况下,推行建设单位承诺在时限内将材料补齐补正后,可先予受理审批。四是主动靠前服务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环节可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开展提前业务指导服务,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帮助项目尽快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提高各审批事项办理一次性通过率。消防设计审查指导服务提前至施工图审查前,指导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满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
6.扎实推进持续减费用工作。制订发布《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梁平发改发〔2023〕76号),降低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等项目的收费标准;制定发布《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机动车路内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梁平发改发〔2023〕438号),降低我区路内停车收费标准。
7.扎实推进营商环境工作。一是规范服务标准。规范事项清单编制、调整、公布、监督检查等全流程,建立区、镇两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并上线运行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实现1700余项服务全区“同事同标”,600余项高频事项“全渝通办”。二是提升服务质效。在水电气讯等要素保障重点领域,持续深入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行动,着力推动减时间、降成本、优服务,不断完善和降低涉企要素供给成本。民营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中心完成首贷审批笔数较去年增加117.95%,累放金额较去年增加111.84%,从企业提交首贷申请到审批通过,平均时间较去年缩短0.465个工作日。三是强化数据赋能。大力推广“渝快办”平台政务服务功能,全面推行线上“一网通办”,区政务服务2800余项全程网办率84%,全区11595项政务服务事项集中纳入“渝快办”平台统一管理。开办企业实现“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全流程办结,办理时间压减至2小时。深化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平均接电时间由31天压减至4.3天。
8.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平台主动公开内容248条,其中预算公开4条,决算公开3条,优化营商环境专区47条,重大项目建设领域公开栏目中立项批复96条,可行性研究批复19条,投资概算25条,其他文件54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学习宣传的成效还不够明显。在创新学习方法、完善学习机制的探索和研究上还不到位,学习的标准和要求还不够高,常常满足于按时完成任务。二是在抓宣传工作长效推进上用力还不足,更多侧重于重点工作及时部署、按时完成,缺乏对宣传工作推进过程的有效监督和指导。三是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4年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2024年,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立足职能职责,固强补弱,积极创新,全面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现新突破。
(一)不断增强学习实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任务,充分利用“三会一课”、职工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力求学深悟透和学懂弄通做实。侧重学用结合,坚持联系发展改革工作现状学,不断加强对涉及行业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切实把“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严格落到实处,推动全委党员干部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二)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宣传的重要内容,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好系列宣传活动。将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主题教育等活动结合起来,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贡献、理论特色、实践要求。充分结合业务职能,利用日常市场价格调研、安全生产检查、重点项目督查等时机,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涉及行业领域法律知识的宣传,引导商户和企业增强知法守法遵法意识,形成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持续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抓好信用信息核查和联合惩戒,进一步开展信用宣传工作,加大对守信便利、失信惩戒等突出案例的宣传力度,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区形成“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价值导向,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让各企业更加知信、守信、用信。大力推动“信易贷·渝惠融”平台的推广与注册,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持续深化改革,打造营商环境高地。持续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任务的落地,着力打造区域营商环境高地,服务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