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征求《梁平区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方案》意见的通知
为完善学前教育成本机制,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同时满足家长对延时保育服务的需求,根据《重庆市政府关于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48号)及《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1〕1号)等精神,结合当前生均培养成本大幅增加及周边区县调整等实际情况,经梁平区发展改革委牵头拟定了《关于调整我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方案》,并于2021年7月15日在区发展改革委召开了调整论证会。现将拟调方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重庆市梁平区政府综合大楼106室价格管理认定科(邮编:405200)。来信请注明“《梁平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383611513@qq.com
联系电话:53222872。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1年8月10日。
附件:梁平区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方案(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5日
附件
梁平区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改善公办幼儿园办学条件,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拟定我区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方案。
一、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按照重庆市发展改革委、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委印发《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1〕1号)文件精神:“各区县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在政府最高指导价标准内合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和执行时间,……其它区县三年内逐步调整到位”。参照周边区县调整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分三年逐步调整我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详见下表:
(一)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办园等级 |
办学
形式 |
收费标准(元/生·月)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城区 |
乡镇 |
城区 |
乡镇 |
城区 |
乡镇 |
市级示范园 |
全日制 |
525 |
/ |
635 |
/ |
750 |
/ |
一级园 |
全日制 |
420 |
380 |
510 |
460 |
600 |
540 |
二级园 |
全日制 |
350 |
320 |
430 |
380 |
500 |
450 |
三级园 |
全日制 |
280 |
250 |
340 |
300 |
400 |
360 |
未定级或未达等级 |
全日制 |
140 |
130 |
170 |
150 |
200 |
180 |
备注 |
1.未提供午餐午睡的收费标准,按照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的70%收取。
2.寄宿制(含住宿费)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
3.市级示范园可在一级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25%。 |
为保证经济困难的家庭不因幼儿的教育加重家庭负担,针对脱贫户、低保户、孤儿、残疾幼儿、特困救助等家庭经济贫困户,保教费和生活费等进行免收。
(二)增设延时保育费服务性收费项目
增设延时保育费服务性收费项目,结合目前幼儿园上下学时间,延时保育时间为每天的16:30至18:00,收费标准为7元/生·次。半小时内免费,按月结算。该项服务性收费应当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强迫幼儿参加。延时保育服务的主要内容应以看管和幼儿自主游戏为主,不得开展兴趣班、文化课等具有小学文化倾向的内容。延时保育费收入主要用于参与延时保育服务的保育人员补助、保障幼儿园开展延时保育服务开支。
三、拟执行时间。2021年度秋季开学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