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733970274Y/2021-0003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收费;物价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年版) | ||
成文日期 | 2021-02-24 | 发布日期 | 2021-02-24 |
索引号 | 11500228733970274Y/2021-0003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收费;物价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年版) |
成文日期 | 2021-02-24 |
发布日期 | 2021-02-24 |
重庆市梁平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年版) | |||||||||||
类型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文号)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是否 |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
定价方法 |
备注 |
交通服务收费 |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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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牲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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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发改发〔2017〕30号 |
授权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
城市管理 |
否 |
否 |
否 |
地方选择的定价方法 |
| ||
(二)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临时占道停车场:1.00元/小时.车位。以小时为计费单位的,不足一个计费单位按一个单位计费;每天每次每车位最高不超过10.00元。 |
梁平发改发〔2015〕170号 |
授权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
城市管理 |
否 |
否 |
否 |
地方选择的定价方法 |
| ||
(三)住宅小区配建停车场和主城区宾馆酒店、写字楼、商场、餐馆、娱乐场所等配套停车场收费** |
|
授权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
城市管理 |
否 |
否 |
否 |
地方选择的定价方法 |
| |||
二、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
(一)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渝价〔2008〕540号 |
渝价〔2008〕540号 |
授权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
交通 |
是 |
否 |
否 |
地方选择的定价方法 |
| |
(二)旅客基本服务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渝价〔2008〕540号 |
渝价〔2008〕540号 |
授权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
交通 |
是 |
否 |
否 |
地方选择的定价方法 |
| ||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
三、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 |
|
城区:主材满足以下要求的,收费标准由用户与燃气工程安装企业在不高于2900元/户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
梁平发改发[2020]21号 |
授权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
经济和信息化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
|
四、自来水工程安装配套费 |
|
(一)乡镇:1.居民配水管网改造费。水表口径15DNMM,新装或改装80元,施工用水200元;水表口径20DNMM,新装或改装140元,施工用水350元;水表口径25DNMM,新装或改装220元,施工用水600元;水表口径40DNMM,新装或改装400元,施工用水1360元;水表口径50DNMM,新装或改装600元,施工用水2160元;水表口径80DNMM,新装或改装1400元,施工用水5540元;水表口径100DNMM,新装或改装2000元,施工用水8650元;水表口径150DNMM,新装或改装4000元,施工用水19500元;水表口径200DNMM,新装或改装7500元,施工用水35000元;水表口径250DNMM,新装或改装12000元,施工用水55000元;水表口径300DNMM,新装或改装16000元,施工用水78000元。 |
梁物价[2000]60号 |
授权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
城市管理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地方选择的定价方法 |
| |
五、污水处理费 |
|
居民: 1.00元/立方米 |
渝价〔2009〕455号 |
市价格主管部门、市财政部门 |
住房建设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
| |
六、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居民每户每月6.40元 |
梁平计委发[2004]
210号 |
授权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
城市管理 |
是 |
否 |
否 |
地方选择的定价方法 |
| |
|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每人每月1.60元;学校、医院、部队、厂矿、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每吨88元;商业门店,经营面积200平方米以下每月每平方米0.44元,经营面积200至50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0.4元,经营面积500至100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0.36元,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每月每平方米0.32元.(不足20平方米按20平方米计征)。 |
梁平计委发[2004]
210号 |
授权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
城市管理 |
是 |
否 |
否 |
地方选择的定价方法 |
| |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
七、垄断性交易平台服务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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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梁平发改发〔2018〕395号 |
梁平发改发〔2018〕395号 |
授权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
国资、规划与自然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地方选择的定价方法 |
|
八、住房物业管理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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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发改发〔2018〕384号 |
授权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
住房建设 |
否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
| |
九、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代宰服务费 |
|
手工屠宰点代宰服务费标准为45元/头,机械化屠宰场代宰服务费标准为50元/头。 |
梁平发改发〔2013〕89号 |
授权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
农业农村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
| |
备注:一是依据《重庆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年版)授权区县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修订;二是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代宰服务费项目待修订地方定价目录(指重庆市定价目录)后放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