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733970274Y/2025-000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投资服务中心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发布日期 | 2025-02-25 |
索引号 | 11500228733970274Y/2025-000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投资服务中心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发布日期 | 2025-02-25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协调配合全区重大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实施过程和后期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2.承担全区重大项目的资金、要素等资源整合的事务性工作。
3.协调配合解决和反映全区重大项目有关重大问题,为全区重大项目调度提供服务。
4.调查研究掌握民营经济动态,对全区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5.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开展经济指标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分析。
6.参与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的研究、评估等工作。
7.参与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拟定的产业发展规划的研究和论证,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8.建立全区经济信息网络平台,组建经济人才智库,开展经济课题研究和组织经济学术活动。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投资服务中心内设机构科室8个,分别是项目前期工作服务科、项目建设管理服务科、民营经济服务科、经济信息服务科、规划服务科、重大项目服务科、营商环境服务科、区域协同服务科。核定事业编制20名,2025年初实有在编在岗人员20名,退休人员1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13.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3.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4年增加44.6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44.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及人员调入等。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13.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6.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4万元;支出比2024年增加44.6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4.6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3.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3.42万元,比2024年增加4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重庆市梁平区投资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增加44.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及人员调入等;项目支出0万元。
重庆市梁平区投资服务中心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5.6万元,比2024年减少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未预算;公务接待费2.7万元,比2024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市级有关规定,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万元,比2024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市级有关规定,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度及上年都未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无需做绩效目标管理。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肖刚 联系方式:023-5322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