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8733970274Y/2020-0018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梁平区发展改革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0-09-30 | [ 发布日期 ] | 2020-09-30 |
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受区政府委托负责牵头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审查统筹衔接。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目标和政策建议,统筹重大生产力布局和产业、区域、土地、人口、环境等政策。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有关草案。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提出价格改革方案,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
5、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牵头推进落实“一带一路”建设。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会同财政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汇总编制政府投资规划及资金平衡计划。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项目,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名单及资金平衡计划。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全区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并协调实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协调乡镇(街道)处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8、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相关部门拟定产业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制定储备规划、政策措施并推动实施,研究提出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建议。承担粮食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提出粮食流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区级储备粮油管理。承担粮食监测、应急调控、军粮供应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对接市级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有关工作,承担梁平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指导区储备粮公司粮食管理工作。
11、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区工业节能、公共节能、机关节能和控制能源消费工作。综合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战略、规划、计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划。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4、负责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能源体制改革方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区域能源战略合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统筹规划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推动能源重大项目建设,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转报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重大能源设备研发,组织协调能源重大示范工程。负责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负责拟订成品油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成品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成品油储备、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长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负责煤炭行业管理,研究拟订全区煤炭工业发展战略。负责拟订煤炭开发、煤层气、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方面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
15、承担重庆市梁平区国防动员委员会、重庆市梁平区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领导小组、重庆市梁平区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领导小组、重庆市梁平区龙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重庆市梁平区投融资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重庆市梁平区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重庆市梁平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重庆市梁平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16、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我委独立核算机构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占机构总数的100.0%。重庆市梁平区发展改革委机关内设机构14个:办公室、规划综合科、投资融资科、农村经济科、产业发展科(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社会发展科、评估督导科、粮油管理监督科、价格管理认定科(挂成本监审科牌子)、能源科、区域合作科、社会信用科、生态环保科、重大项目科;下属事业单位1个:梁平区投资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有重庆市梁平区投资服务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机构改革情况,撤销原区发展改革委派出机构区价格监督行政执法支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3,127.92万元,支出总计3,127.9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09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由我委转拨到其他企业及单位的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市级统筹资金等项目支出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3,126.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4.43万元,增长30.7%,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由我委转拨到其他企业及单位的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市级统筹资金等项目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6.86万元,占100.0%;年初结转和结余1.06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3,106.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4.33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由我委转拨到其他企业及单位的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市级统筹资金等项目支出增加以及机构改革等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22.18万元,占26.4%;项目支出2,284.29万元,占73.5%。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1.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24万元,下降82.3%,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规范结转结余资金的管理,督促当年应支付的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支付,以及经清理确认属于已无法支出或无需支出的,由同级财政收回。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26.8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6.44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由我委转拨到其他企业及单位的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市级统筹资金等项目支出增加以及机构改革等人员增加等基本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26.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7.84万元,增长31.4%。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由我委转拨到其他企业及单位的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市级统筹资金等项目支出增加以及机构改革等人员增加等基本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67.55万元,增长311.8%。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安排了由我委转拨到其他企业及单位的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市级统筹资金等项目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6.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05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由我委转拨到其他企业及单位的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市级统筹资金等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47.16万元,增长309.1%。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安排了由我委转拨到其他企业及单位的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市级统筹资金等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62万元,下降82.2%,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规范结转结余资金的管理,督促当年应支付的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支付,以及经清理确认属于已无法支出或无需支出的,由同级财政收回。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6.25万元,占6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5万元,增长266.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绩效目标考核调标增加等支出增加;以及部分转拨到其他单位的中央及市级统筹资金纳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列支,致使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2)教育支出0.58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3)科学技术支出150万元,占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由我委转拨到其他企业及单位的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市级统筹资金等项目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3.55万元,占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5)卫生健康支出40.46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6)节能环保支出490万元,占1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0万元,增长0.0%,要原因是财政安排由我委转拨到其他企业及单位的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市级统筹资金等项目支出增加。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60万元,占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0万元,增长0 .0%,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安排了由我委转拨到企业的中央预算内资金市级统筹资金等项目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35.63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6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我委新进人员及调资增加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2.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3.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05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绩效目标考核调整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69.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万元,增长36.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以及办公用品等物价上涨致使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体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7万元,下降5.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7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度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公务用车管理,2019年度未购置公务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8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6万元,下降11.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6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我委2019年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相应的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10.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有关部门到我委调研、考察、检查等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较上年支出数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800人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4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1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万元,增长36.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以及办公用品等物价上涨致使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3.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3万元,增长120.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职责调整,本年度由我委承办几场大型会议;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9万元,增长43.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职责调整,需要及时调整培训的相关事宜。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咨询费增幅较大,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职责调整;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办公设备购置增幅较大支出,主要原因是部分办公设备已达到使用年限,需及时更新换代,保障我委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总额48.6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一部分咨询概算委托等业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284.3万元。从评价总体情况来看,项目资金使用整体均能按计划、按要求使用。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转移支付名称 |
梁平区城市道路LED照明节能改造工程项目 |
自评总分 |
96.7 |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联系人 |
唐刚15215276866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工建设,完成老城区建设项目 |
该项目的老城区部分改造工程于2018年11月21日公开招标投标,平伟实业股份公司中标为该项目实施单位,目前该部分工程已完工,完成投资861.94万元。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 |
指标得分 | |
受益居民满意情况 |
% |
100 |
达成预期指标 |
95% |
22.5 |
21.4 | ||
社会满意度达到80%以上 |
% |
100 |
全部满意 |
95% |
22.5 |
21.4 | ||
建设工期 |
年 |
2018-2019 |
按期完成 |
100% |
22.5 |
22.5 | ||
城市道路LED照明节能改造工程老城区建设 |
工程量 |
完成预期目标 |
达成预期指标 |
95% |
22.5 |
21.4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无 | |||||||
梁平区城市道路LED照明节能改造工程老城区建设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重庆梁平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委托建设梁平区城市道路LED照明节能改造工程老城区建设内容的函(渝梁平园区司函〔2018〕55号)。该项目于2018年11月21日经公开招标投标,平伟实业股份公司中标为该项目实施单位。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工,梁平区城市道路LED照明节能改造工程项目完成投资861.9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00万元,企业自有投资746.74 万元。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根据《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预算资金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梁平财发(2020)196号)文件要求,我委对梁平区城市道路LED照明节能改造工程老城区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认真自评,现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于2018年11月21日经公开招标投标,平伟实业股份公司中标为该项目实施单位。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工,梁平区城市道路LED照明节能改造工程项目完成投资861.9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00万元,企业自有投资746.74 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的建设将极大地改善老城区的基础设施环境,改善老城区的照明功能,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完成投资861.94万元(含完成中央预算内资金100万元),完成计划下达投资的100%。资金到位率100%。中央预算资金已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当中。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达到100%。
三、效益分析
梁平区城市道路LED照明节能改造工程老城区建设项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自评。项目的实施带动周边居民的就业、资金流等要素流入梁平,带动了区域经济增长,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辖区居民生产生活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度本部门无项目纳入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毅 联系电话:5322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