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平镇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加强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最大限度的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按照《梁平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4---2022年)》的要求编制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及原则
(一)目标任务
2022年我镇地质灾害防治的目标任务是: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推进群防群治体系建设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系统建设,提高全镇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及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及重大灾害点的防治工作,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的避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原则
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统一领导,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科学防治。
二、诱发地质灾害的规律分析和2022年降雨预测
通过对地质灾害的有关资料分析,全镇地质灾害多发生在汛期,当降雨时间较长,并伴随多次连续大暴雨,各类地质灾害明显增多,我镇属地质灾害中易发区。
根据区气象局降雨趋势预测,预计今年汛期我区气温基本正常,降雨正常略偏多,主汛期6-8月降水量600--700毫米,区域性暴雨次数与2021年相当,部分地方有洪涝发生,容易发生地质灾害。
从今年气象预报和有关资料综合分析,今年我镇地质灾害和抗灾工作的形势较为严峻,因此,各村(社区)干部、驻村(社区)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防灾救灾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力争把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2022年地质灾害预测
根据地质灾害的发生规律,地质灾害一般多发生于低山丘陵区,我乡地处高梁山,地貌类型为深丘为主,海拔高度为400米---1207米,土壤以冷沙黄泥土、灰棕紫泥土、暗紫泥土为主。岩层以砂岩、页岩、五层地段为主,虽然规模不大,但造成的危害不小。特别在公路、水库、居民集中区、矿山等处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
1.深丘地貌由于切割强烈,相对高差达300米以上,且切割形成的斜坡坡度较大,因此易发生地质灾害,此类地区灾害型多为土堆推移式斜坡,发育于斜坡中部,其灾害发育处以下的地段均属危险区。
2.低山地貌区主要发生在树林植被遭破坏及自然因素形成。
四、2022年地质灾害危险区
根据我镇地质灾害易发生的调查统计,规划自然资源局合兴管理所编制了全组地质灾害易发生区调查统计表,分布在永和村1组、2组滑坡点,危及该村32户100人身财产安全,大龙村2、3、4、6组滑坡点,危及该村24户84人身财产安全;小山社区3、5、6、8组滑坡点,危及该村29户92人身财产安全;安平村2组滑坡点,危及该村6户18人身财产安全。合计:91户294人。应落实监测责任人,圈定警戒范围,确定报警信号和撤离路线,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和汛期值班制度。
五、加强群众性宣传教育,增强防灾意识
各村(居)要切实加强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扎实细致的做好宣传培训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逐步建立起群防群治体系,使地质灾害严重的村组和广大群众掌握地质灾害观察判别方向,让群众认识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前兆,增强抗灾意识,提高抗灾能力。
六、落实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制
各村(居)务必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引起高度重视,组建专门班子,明确责任,将防灾工作细化,落实到人和具体岗位,上列的危险区要逐个建立群测群防组织,并落实监测责任人员,报党政办和规划自然资源局合兴管理所备查。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责任”的原则,对因忽视安全,疏于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而造成的灾害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要坚决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地质灾害的治理按“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参与治理”的原则进行。
(一)镇政府各部门职责
1.镇防灾领导小组:①及时收集全镇灾情信息,掌握抗灾救灾情况,发布灾情;②快速、准确地向镇政府领导报告灾情,为领导指挥抢险救灾提供意见和建议;③办理镇政府有关地质灾害抗灾救灾方面的文件、相关会议准备等事项;④做好抗灾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⑤会同镇有关部门提出抗灾救灾资金、物质安排意见,送镇政府领导审批。
2.镇财政办:负责及时筹集调度救灾资金,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3. 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①协调调查核实灾区房屋损失,灾民生活困难情况;②帮助村(居)组安排灾民生活;③提出救灾款分配方案,报镇政府审批;④向区民政局报告灾情。
4.镇文服中心:及时收集和核实气象灾害情况,负责进行灾情天气趋势分析和预报,并向镇政府和县气象局报告。
5.镇应急办、镇平安办、合兴派出所:①负责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②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顺利进行。
6.镇规建管环办:①负责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房屋建筑与集镇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监督管理;②组织开展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③制定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的排危方案,并监督实施。
7规划自然资源合兴所:①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并指导各村(居)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填发实施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让明白卡;②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地质灾害汛期检查组,对全镇地质灾害进行汛期检查;③及时收集全镇地质灾害变化情况进行调查、处理,提出防治方案,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④向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报告本辖区地质灾害检查、处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⑤本辖区2019年新发生的地质灾害和原地质灾害发生了新的变化形成险情的,均应填制地质灾害调查表,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同时为地质灾害区受灾群众选址设计,转移搬迁,重建家园服务。
8.合兴水管站:①当地质灾害威胁到水库及水利设施、河堤时,有关责任人应到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并及时向镇政府报告;②及时保证抢险救灾人员和灾民饮上清洁水。
9.镇卫生院:地质灾害发生时,组织医护、防疫人员及药品、器械进入灾区,帮助、指导灾区防疫消毒和救治伤员。
(二)各驻村(社区)干部、村(社区)组干部职责
各驻村(社区)干部和村(社区)组干部负责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和救灾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按照发现情况主动向群众通报和主动向上级报告的原则,及时收集地质灾害情况,并迅速报乡政府。
2.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积极开展救灾抗灾工作,保护国家财产,维护灾区稳定,恢复灾区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3.组织力量抢救伤病员,协助安抚遇难者家属和处理善后事宜。
4.协助救助灾民和安顿无家可归者,确保一方平安。
5.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点,逐个落实群防群测组织,及监测责任人员,负责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
(三)汛期检查组职责
汛期检查组由政府牵头组织,其职责是:
1.加强落实地质灾害的监测工作,对已布置的监测点,要继续监测,做好记录,对变形逐步加剧的灾害体要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巡查制,作好临灾预报,杜绝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
2.检查组每到一处应积极向干部群众宣传救灾知识,讲解地质灾害观察、判别方法,让群众认识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开裂等灾害,特别是灾害前兆。
3.通过汛期检查,将重大地灾要点,防灾预案落到实处,指导群众抗灾救灾,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现场传授和指导灾区群众在紧急情况下,正确撤离避险。
4.检查对象为集中居民点、大宅院、集镇、采石采矿区、交通干线的地质灾害点、各危险区的主要地质灾害点及突发性地质灾害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