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739831187E/2024-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复平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复平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 | ||
成文日期 | 2024-03-01 | 发布日期 | 2024-03-06 |
索引号 | 11500228739831187E/2024-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复平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复平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 |
成文日期 | 2024-03-01 |
发布日期 | 2024-03-06 |
重庆市梁平区复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复平镇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对全镇“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二、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电动自行车在入户大堂、楼梯间、疏散通道等停放充电。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违规搭建,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绿植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三、整治措施
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等七个集中行动,全面排查突出风险隐患,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发现存在违反本通告要求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严格依法查处,并对消防安全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广大群众可通过12350等渠道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核查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奖励。
特此通告。
重庆市梁平区复平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