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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39831187E/2023-0002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复平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12-11 [ 发布日期 ] 2023-12-11

重庆市梁平区复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梁平区复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等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情况反映、政策咨询、学习交流等工作;负责立功报喜、悬挂光荣牌、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工作;负责帮扶援助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法人,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设退役军人事务办公室。根据预算一体化改革要求,2022年起本单位为重庆市梁平区复平镇人民政府新增二级预算单位。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是重庆市梁平区复平镇人民政府下设事业单位,单位类型为公益一类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截至202212月,本单位编制数2人,实际在编2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8.41万元,支出总计38.4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4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为新增二级预算单位,在2022年之前未单独做决算。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8.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为新增二级预算单位,在2022年之前未单独做决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02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39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8.41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8.41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为新增二级预算单位,在2022年之前未单独做决算。其中:基本支出38.41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一体化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2022年新增为二级预算单位。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4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8.4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为新增二级预算单位,在2022年之前未单独做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为新增二级预算单位,在2022年之前未单独做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1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39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4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一体化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2022年新增为二级预算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2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4.65万元,占9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2万元,下降4.7%,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整,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1.84万元,占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住房保障支出1.92万元,占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1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一体化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2022年新增为二级预算单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包括基本工资、保留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一体化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2022年新增为二级预算单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劳务费、会议费及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3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一体化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2022年新增为二级预算单位,上年无数据。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下设二级预算单位,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下设二级预算单位,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3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外单位工作检查、指导人员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9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一体化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2022年新增为二级预算单位,上年无数据。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3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1.3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二是本单位2022年为新增预算单位,在2022年之前未单独做决算。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为新增预算单位,上年无数据。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

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因本单位是复平镇人民政府下设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在复平镇人民政府(本级)统一核算,故我单位资产未纳入单位决算报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未单独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由复平镇人民政府统一开展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

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游敏,023-5368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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