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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福禄镇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1-03-19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1.扎实推进各项民生事务改革。全面落实“网上办证”等改革措施,加强公共服务大厅人员培训和长效管理,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2020年服务大厅共办理21500余件为民服务事项,服务满意率达98.5%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开展烟花爆竹仓储、零售检查150次;排除道路安全隐患点30处;开展建材尾矿库检查4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120次,检查车辆1867辆,纠违317例,依法处罚13000余元;开展学校、加油站、居民小区消防安全检查20余次。3.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群众垃圾分类意识,加大环境污染处罚力度。同时加强青桥污水处理站项目整改;完成场镇雨污分流前期工作;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饮用水源、畜禽养殖、工业企业、医疗废物等的环境监管。全年调解环保信访事件6例,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例。4. 深入开展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共防疫生猪15000头、牛1600头、羊5000只、鸡100000只。检疫生猪5000头。市场动物产品检疫猪肉210吨、牛肉4.5吨、羊肉7.9吨。关闭不达标养殖场1家。松材线虫疫木采伐2278株(其中枯病死松树291株、灾害致死松树1987株)。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1.坚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同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书记办公会、党委会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3.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重庆市梁平区鼎谋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协议,疑难复杂事项法律顾问参与或事前征询其意见。4.健全完善了村(社区)治理机制。深入开展“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活动,指导各村(社区)制定“村规民约”,成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建立五老调解室,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三)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1.坚持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要求各村(社区)在辖区公示栏对财务、涉权事项、党建、低保等工作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2.配合法院依法受理案件。2020年,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未出庭应诉。3. 积极接受人大和纪委的监督。向镇人大报告镇政府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在各类项目建设的招标和验收过程中主动邀请镇人大和镇纪委进行现场监督。

(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下访接访制度。2020年党政主要领导下访接访共计165余件,其中下访110余件,走访530余户,2800余人次。2.坚持班子成员接访制度。每逢赶集日,一名班子成员在服务群众工作站负责受理群众来访和重大问题、重要人员约访。3. 坚持每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上报制度,全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950余次,排查矛盾纠纷350件,调处190件,矛盾纠纷化解率达100%4.狠抓重点群体和人员的稳控工作。落实领导包案,专班专人疏导稳控化解,施行“零报告”和“日点名”制度。5.积极办理信访回复。2020年共调查处理回复梁平区网上系统信访件26件,全部及时受理并按期办结,群众满意率100%,网上信访占所有信访事项比例85%6.推进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镇共建立14个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完善各项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五)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了福禄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明确各办所的村(社区)的工作目标责任。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各办所中心、各村(社区)的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的重要内容。2.加强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学习。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习,通过党委会、职工例会组织学习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月活动,在场镇小区及学校、村(社区)的重要路段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法治宣传手册等方式,宣传月期间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约300人次;充分利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大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存在的不足:一是部分镇村干部在服务群众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大而化之、态度冷漠、矛盾上交的情况,工作水平、工作效率和工作满意度不高。二是个别干部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还不强,在行政过程中不注重依法取证保护自己。同时遇到问题和矛盾纠纷有时不依理依法解决,追求“摆平就是水平”,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歪风邪气。三是群众的法治意识还亟待提升,学法、普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和氛围整体较低。

原因分析:一是干部职工工作作风还需进一步转变,要彻底破除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要真正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二是部分镇村干部对法治政府内涵一知半解,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不熟悉,对依法行政准绳掌握不够,对依法行政程序和要求不完全掌握。三是法治队伍建设仍较薄弱,同时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不够。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任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

二是认真贯彻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在中心组专题学习中进行专题发言,并做工作部署和要求强调。同时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是狠抓工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不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福禄镇经济社会发展、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同时还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述廉报告。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全镇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充分利用党委会、职工会、中心组学习、村组会议、法制宣传月、赶集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干部学习法律法规,进村(社区)、进校园、进小区楼栋宣传法律知识,让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同时加强镇村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治国理政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让镇村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真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二是全面依法行政,改善服务质量提升行政效率。1.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充分依靠镇人大、镇纪委、区监委派驻检察室、村义务监督员等,加强对各办所中心、各村(社区)履行行政职能职责监督。2.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充分熟悉掌握区政府制定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要求,做到执法有据,有规可循。3.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执法的理论水平和操作能力,真正使有法可依落到实处。

三是完善村民自治,构建村社共建共治共享格局。1.不断推进“枫桥经验”落地。不断完善“一约四会”、“支部+五联”,并指导相关机制运行起来,真正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平安稳定治理格局。2.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解决大部分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并帮助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申请司法援助。3.加强对重点人员、特殊人群的帮扶救助,严防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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