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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3396435X5/2024-0004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福禄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3-09 [ 发布日期 ] 2024-07-08

重庆市梁平区福禄镇人民政府(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梁平区福禄镇人民政府(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

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福禄镇人民政府(本级)是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福禄镇人民政府(本级)内设9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757.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57.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201.98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节能环保和城乡社区支出减少,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农林水、住房保障支出增加等综合因素导致经费拨款增加201.9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757.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722.88万元,国防支出预算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预算32.0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82.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0.4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50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571.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7.1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201.9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98.2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03.69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7.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7.21万元,比2022年增加20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30万元,比2022年增加98.2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社保调标导致,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17.90万元,比2022年增加103.6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农林水、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场镇设施维护、产业和文化振兴、农村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梁平区福禄镇人民政府(本级)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5.44万元,比上年增加9.8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通讯费补贴。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17.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人:唐毅联系方式: 023-5331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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