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217R/2021-00018 | 发文字号 | 大观府发〔2021〕2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大观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大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观镇2020-2021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1-01-15 | 发布日期 | 2021-01-17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217R/2021-00018 |
发文字号 | 大观府发〔2021〕2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大观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大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观镇2020-2021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01-15 |
发布日期 | 2021-01-17 |
各村(社区):
现将《大观镇2020-2021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资料请按时报送至镇应急办。
重庆市梁平区大观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
大观镇2020年-2021年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2020年,我镇相继遭受了洪涝、风雹等自然灾害袭击,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影响,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基本生活面临困难,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范因灾致贫返贫。根据《重庆市梁平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区2020-2021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梁平减灾办发〔2020〕11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镇救灾物资及资金的管理,确保救灾物资及资金及时发放和调配,充分发挥救灾物资的使用效益,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原则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方针,坚持救灾款物“公开、公平、公正”的发放原则,保证重点、分类施救,切实解决受灾人员在冬令和春荒期间口粮、衣被、饮水、取暖、医疗等方面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严格按照受灾群众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村委民主评议、张榜公示,镇审核,区审批的程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二、救助对象
冬春生活救助(以下简称“冬春救助”)是政府对因自然灾害致使冬春期间存在口粮、衣被、饮水、取暖、医疗等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所给予的基本生活救助。含以下四大类:一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住房倒塌或损坏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二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农经作物绝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三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伤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四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其他情况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
三、救助标准
今年,冬春救助指导标准为不低于150元/人。各村(社区)要结合救灾款物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等因素,制定受灾人员救助实施标准。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并视情况提高救助标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温暖过冬。
四、救助时段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时段为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其中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为冬令救助时段,2021年3月至5月为春荒救助时段。
五、分配方案
今年区里下发至我镇冬春救助物资为棉被39床、防寒服20件、棉大衣9件,下发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11.2万(梁平财发〔2021〕14号),请各村(社区)按照上报需救助的人员情况,综合考虑受灾情况、困难程度等因素,将下发的救灾物资及资金全部分配完毕。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件2。
六、工作步骤
1、开展调查
各村(社区)逐户调查摸底,详细调查了解本辖区内受灾群众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受灾困难群众自救能力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将需救助人员按照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等困难情况进行分类登记。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
2、户主申请
由受灾人员户主根据自身困难情况向村(社区)提交申请书(手写、打印皆可,模板自定,但申请人签字需手写并盖手指印)。也可由所在村(居)小组提名(需村(居)民小组负责人签字)。
3、民主评议
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受灾人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受灾人员家庭受灾情况、经济状况、书面申请内容或提名内容进行民主评议,形成评议纪录(需全体参会人员签字盖手印)。
同时规范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申请暨村(居)委会民主评议表》(附件3),表内评议内容需详细说明该户受灾情况及家庭经济状况等。
4、张榜公示
经村(社区)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社区)范围内张榜公示(公示模板见附件4)。公示后无异议或经村(社区)民主评议异议不能成立的,由村(社区)将《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申请暨村(社区)民主评议意见表》(附件3)、评议纪录等相关资料提交镇政府审核。
七、工作要求
(一)准确界定救灾物资及资金发放对象。各村(社区)对物资救助及救灾资金对象进行核实,原则上冬春生活救助物资及资金发放对象在各村上报的需救助一览表中的救助人员中产生,上报后发生更严重受灾的村民也可纳入,但要严格程序进行评议公示,无异议后发放。救灾物资镇统一现场发放到农户手中,救灾资金镇统一一卡通发放到户杜绝村干部代领,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怀。
(二)完善冬春救助资料(参照附件6目录)。各村(社区)要建立完善冬春救助档案台账。在冬春救助工作开展后上交镇应急办.
附件1
大观镇救灾物资发放活动安排
时间:2021.01.27(上午9:300-12:00)
地点:大观镇政府院坝
人员:1.各村(社区)书记带受灾群众
2.应急办工作人员
内容:1.领导讲话致辞
2.现场颁发救助物资
附件2
大观镇2020-2021年冬春救助物资及资金分配表
序号 |
村名 |
受灾户数 |
受灾人数 |
口粮需救助人数 |
衣被需救助人数 |
救助资金 |
冬棉被(39件) |
棉大衣(9件) |
防寒服(20件) |
1 |
梅花村 |
89 |
89 |
78 |
11 |
14000 |
10 |
1 |
3 |
2 |
大观村 |
62 |
107 |
103 |
4 |
13000 |
2 |
1 |
1 |
3 |
庙坝村 |
42 |
42 |
35 |
7 |
11000 |
3 |
1 |
3 |
4 |
千福社区 |
72 |
73 |
65 |
8 |
13000 |
5 |
1 |
3 |
5 |
观音岩社区 |
40 |
40 |
33 |
7 |
10000 |
3 |
1 |
3 |
6 |
大兴村 |
51 |
53 |
53 |
0 |
13000 |
3 |
1 |
1 |
7 |
安乐社区 |
33 |
77 |
77 |
0 |
15000 |
5 |
1 |
2 |
8 |
桐岩村 |
63 |
113 |
110 |
3 |
10000 |
5 |
1 |
1 |
9 |
新路村 |
50 |
72 |
65 |
7 |
13000 |
3 |
1 |
3 |
合计 |
502 |
666 |
619 |
47 |
112000 |
39 |
9 |
20 |
附件3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申请暨村(居)委会
民主评议意见表
本人申请或村(居)民小组提名 |
户主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 |
家庭户籍人口 |
主要生活困难 | ||
银行账号 |
开户人 |
家庭地址 |
|||||
本人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
户主(签字捺印): 联系电话:年月日 | |||||||
民主评议 |
该户因灾生活困难需救助人数 |
其中: | |||||
需口粮救助人数 |
需衣被救助人数 |
需取暖救助 |
需其他生活救助人数 | ||||
民主评议意见:
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公章) 村(居)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 |||||||
说明:1.本表由村(居)委会组织填报,一式两份,由村(居)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各存一份。
2.“该户因灾生活困难需救助人数”为需救助的总人数(不用人次概念,重复统计的剔除掉),即:“需口粮救助人数”+“需衣被救助人数”+“需取暖救助人数”+“需其他救助人数”≥“该户因灾生活困难需救助人数”。
3.“家庭户籍人口”≥“该户因灾生活困难需救助人数”。
4.家庭类型分为:倒房重建户、建卡贫困户、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家庭、民政建档贫困户、其他户等。
附件4
**乡镇(街道)**村(社区)
2020-2021年度受灾人员冬春需救助对象公示(参考模板)
经民主评议,拟将下列人员确定为2020-2021年度冬春需救助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有不实不当之处,敬请广大村民反映举报。
序号 |
村组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类型 |
家庭人口(人) |
救助原因 |
该户因灾生活困难需救助人数(人) |
评议是否通过 |
备注 | |||
需口粮救助人数 |
需衣被救助人数 |
需取暖救助人数 |
需其他救助人数 | |||||||||
举报电话: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地区名称 |
乡村人口(人) |
受灾人口(人) |
需救助人口(人) |
其中: |
本级政府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
需上级政府帮助解决资金(万元) | |||
需口粮救助人口 |
需衣被救助人口 |
需取暖救助人口 |
需其他生活救助人口 | ||||||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 本表由乡镇(街道)组织汇总,报区应急局
2. “需救助人口”为需救助的总人数,须剔除重复统计人数。
3.本表的逻辑校验公式:“需救助人口”≤“需口粮救助人口”+“需衣被救助人口” +“需取暖救助人口”+“需其他生活救助人口”。
附件6
村(社区)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档案目录(模板)
序号 |
档案名称 | |
1 |
灾民申请书(或小组提名表) | |
2 |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申请暨村(居)委会民主评议表 | |
3 |
评议记录(需参评人员签字) | |
4 |
需救助公示花名册 | |
5 |
公示图片 | |
6 |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需救助) | |
7 |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 | |
8 |
其他资料请归到合适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