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217R/2024-000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大观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关于申报梁平区2024年农用地安全利用社会化服务项目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4-04-01 | 发布日期 | 2024-04-29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217R/2024-000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大观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关于申报梁平区2024年农用地安全利用社会化服务项目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4-01 |
发布日期 | 2024-04-29 |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申报梁平区2024年农用地安全利用社会化服务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社会化服务组织:
为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切实管控好耕地土壤环境风险,提高农产品品质。现将梁平区2024年农用地安全利用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范围、申报条件、补助标准等公示于后,请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结合实际,认真填写申报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项目申报时间截止2024年4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纸质资料递送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农委C栋204室)。
附件:1.重庆市梁平区2024年农用地安全利用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2.2024年农用地安全利用农作物叶面喷施面积分配表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
附件1
重庆市梁平区2024年农用地安全利用社会化服务项目
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在财政资金的引导推动下,向普通小农户提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推广农用地安全利用技术,通过叶面喷施可溶性硅等有益元素,提高农作物品质。
二、补助规模
2024年计划开展农用地安全利用叶面喷施社会化服务面积8033亩(详见附件2)。
三、补助条件
(一)服务组织必须具备条件:一是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2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相匹配的无人机设备及相应能力;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质量和价格受服务对象认可;四是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社会化服务项目(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补助对象。对为梁平农用地安全利用区域内的农作物叶面喷施提供社会化服务,并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合作社、公司、协会、家庭农场、集体经济组织等服务组织进行补助。
四、补助资金使用方向及标准
按照12元/亩的标准对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水稻和玉米叶面喷施进行补助。
服务组织必须在区农业农村委指定的乡镇村组安全利用区域(附件2)内,按照指定的位置、指定的时间内(6月中下旬)对农作物进行叶面肥喷施服务。且服务时必须有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人员现场监督指导。
五、有关要求
(一)补助资金与服务作业量挂钩。服务组织与区农业服务中心签订社会化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服务项目、技术路线、财政补助标准等内容。服务合同履行完毕后,由服务地点所在乡镇(街道)验收,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按实际完成量支付补助资金给服务组织。
(二)资料准备。申报该项目的服务组织应填写重庆市梁平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具有无人机设备证明材料。验收后报账,再提供乡镇(街道)验收表、无人机飞防轨迹图、劳务发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