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夏季作息(5月至9月)8∶30—12∶00、14∶30—18∶00(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作息(10月至次年4月)9:00—12:00、14:00—18:00(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大观镇观音路南段1号
联系电话:023-53681202
(一)履行镇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工作职责。负责综合协调、统筹调度、应急指挥的具体工作;负责一体化治理智治平台运行的监测、处理及维护;负责基层网格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督查、考评、数字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财务、文件收发、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二)履行镇党的建设工作职责。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负责纪检、组织、人事、宣传、意识形态、统一战线、人民武装、机构编制、精神文明建设、网络信息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联络工作和群团工作。
(三)履行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宣传贯彻执行经济发展、村镇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等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镇规划;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水利、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市政环卫、交通、旅游、统计、科技、经信、商务、招商引资等领域工作。
(四)履行镇民生服务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民政、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劳动就业、医疗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等工作;负责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负责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
(五)履行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平安综治、防范和处理邪教、禁毒、社区矫正、信访稳定、网络安全等领域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承担、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
(六)履行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职责。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优抚救济、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障、老龄工作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开展便民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保障服务工作,做好关系转接、信息采集、情况反映、慰问帮扶等工作。
(七)履行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职责。负责集中行使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职责,对照“法定执法+赋权执法+委托执法”事项清单,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助、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及其派驻机构开展联合执法。
(八)履行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负责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负责为辖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提供服务;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文物保护、科普培训等领域事务性工作;负责志愿服务工作。
(九)履行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负责为本辖区内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各类产业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市场信息、技术帮扶等服务;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水利、 旅游等领域服务保障工作。
(十)履行镇村居事务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负责基层网格建设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开展村(社区)公共服务工作,指导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承担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村镇建设事务性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一)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负责综合协调、统筹调度、应急指挥的具体工作;负责一体化治理智治平台运行的监测、处理及维护;负责基层网格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督查、考评、数字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财务、文件收发、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二)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负责纪检、组织、人事、宣传、意识形态、统一战线、人民武装、机构编制、精神文明建设、网络信息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联络工作和群团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执行经济发展、村镇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等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镇规划;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水利、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市政环卫、交通、旅游、统计、科技、经信、商务、招商引资等领域工作。
(四)民生服务办公室。负责民政、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劳动就业、医疗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等工作;负责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负责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平安综治、防范和处理邪教、禁毒、社区矫正、信访稳定、网络安全等领域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承担、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
(六)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优抚救济、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障、老龄工作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开展便民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保障服务工作,做好关系转接、信息采集、情况反映、慰问帮扶等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集中行使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职责,对照“法定执法+赋权执法+委托执法”事项清单,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助、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及其派驻机构开展联合执法。
(八)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负责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负责为辖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提供服务;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文物保护、科普培训等领域事务性工作;负责志愿服务工作。
(九)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为本辖区内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各类产业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市场信息、技术帮扶等服务;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水利、 旅游等领域服务保障工作。
(十)村居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基层网格建设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开展村(社区)公共服务工作,指导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承担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村镇建设事务性工作。
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村居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06000570号-1网站标识码:5002280002 渝公网安备50022802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