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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217R/2024-000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大观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4-01 [ 发布日期 ] 2024-04-01

重庆市梁平区大观镇文化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职能职责: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繁荣群众文化事业。主要职责:对辖区内广大群众进行时政宣传和法治教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负责广播、电视、电影等服务工作;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负责辖区内旅游产业发展的宣传服务工作;搜集、整理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的发展;指导和辅导基层文化组织和群众开展相关文体活动;做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保护等服务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65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0.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公用经费调整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1.65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0.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5万元,比2023年增加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5万元,比2023年增加0.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公用经费调整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重庆市梁平区大观镇文化服务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0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未进行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无项目支出,故未设置绩效目标。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大观镇文化服务中心无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高天山   联系方式:1351232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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