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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217R/2024-000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大观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4-01 [ 发布日期 ] 2024-04-01

重庆市梁平区大观镇农业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职能职责:推广科学技术,促进农村发展。主要职责:开展农业技术和农机技术推广、服务,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承担林业技术推广、林业发展、护林防火和退耕还林管理等服务工作;负责畜牧技术推广、服务,协助开展兽药、饲料的日常管理;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控,协助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实施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情报告;承担农作物的病、虫、害防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水产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信息服务和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1.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1.78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18.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经费减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20.0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2万元,农林水支出72.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18.2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78万元,比2023年减少1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78万元,比2023年减少18.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经费减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重庆市梁平区大观镇农业服务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5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未进行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无项目支出,故未设置绩效目标。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大观镇农业服务中心无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高天山   联系方式:1351232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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